臨床上用於治療腹瀉的藥物種類繁多,包括專門用於止瀉的功能性止瀉藥,以及根據病因選用的抗菌藥、抗病毒藥,還有各類腸黏膜保護劑、微生態調節劑等。這些藥物對一般成人腹瀉雖有較好療效,但其中部分藥物對於身體發育尚未健全的小兒而言並不合適。由於小兒腹瀉是兒科常見病、多發病,許多家長又習慣自行給孩子用藥,因此有必要了解以下幾類小兒腹瀉不宜或須慎用的藥物。
易蒙停適用於各種病因引起的急慢性腹瀉治療,但其作用強烈,用於低齡兒童容易引發藥物不良反應,例如影響中樞神經系統等。加上曾有新生兒用藥致死的報導,國內外均限制其用於低齡兒童。我國易蒙停藥品說明書中即明確規定:5歲以下兒童禁用。
復方苯乙哌啶適用於急慢性功能性腹瀉及慢性腸炎的治療。每片含鹽酸地芬諾酯2.5毫克、硫酸阿托品0.025毫克,其中地芬諾酯對腸道的作用類似嗎啡,可直接作用於腸道平滑肌,藥效同樣十分強烈。由於國內外不斷有使用該藥導致小兒中毒甚至死亡的報導(死亡病例集中在2歲以下嬰幼兒),且該藥的小兒用藥劑量至今尚無統一標準,因此2歲以下嬰幼兒禁用;2歲以上小兒如需使用也必須格外謹慎,嚴格控制用藥劑量。
氟哌酸對致病性大腸桿菌、沙門氏菌屬等引起的胃腸炎、細菌性痢疾有良好療效,臨床應用廣泛,為大眾所熟知。然而,該藥及其同類藥物(喹諾酮類)可能引起骨骼病變,影響兒童骨骼發育,因此16歲以下小兒不宜選用。
藥用炭能吸附導致腹瀉及腹部不適的多種有毒與無毒刺激物,減輕其對腸壁的刺激,減少腸道蠕動,從而發揮止瀉作用。但由於該藥吸附作用強且不具選擇性,對胃蛋白酶、胰酶等消化酶的活性均有影響,長期使用可能導致小兒營養不良。因此,3歲以下小兒出現腹瀉或腹脹時,禁止長期應用。
小兒腹瀉的病因複雜,可能是感染性,也可能是非感染性因素所致,用藥前應先釐清病因。家長切勿憑經驗自行給孩子服用成人止瀉藥,尤其是上述幾類藥物。若孩子腹瀉持續、伴隨發燒、嘔吐、血便或出現脫水徵兆,應儘早就醫,由兒科醫師評估後對症下藥,並注意補充水分與電解質,才能確保孩子的用藥安全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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