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跌入水中,溺死的過程極短——水灌入呼吸道引起窒息是即刻致死的主因,溺水後平均5至6分鐘,呼吸心跳即可完全停止。因此,搶救必須爭分奪秒。武漢梨園醫院兒科趙曉紅副主任醫師提醒:現場搶救最關鍵的是「離水上岸」與「岸邊搶救」這兩個環節。
若在淺水中將孩子撈起,營救者可雙手托住其腹部,令腰背向上、頭腳下垂,使呼吸道內的水自然流出;同時雙手臂不時顛顫舉動,還可起到類似人工呼吸的作用。
若在深水中營救,營救者應從背部托起孩子的頭部或拉住其胸部,使其口鼻露出水面,再以安全泳姿將患兒拖帶上岸。
一旦上岸,應立即傾出呼吸道積水,迅速恢復自主呼吸和心跳。傾水時,搶救者可採單膝跪姿,將病兒腹部置於大腿上,背向上、頭足下垂,不時顛顫或壓背抬胸,以排出呼吸道積水;也可將其俯臥於施救者肩上跑動倒水。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傾水的同時應同步進行人工呼吸,並清除口、咽、鼻腔中的泥沙污物,絕不可因傾水而延誤心肺復甦。
應立即撬開患兒嘴巴,清除吞入的泥沙等污物,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一般兒童每分鐘18至20次,幼兒每分鐘30至40次。
應在做口對口人工呼吸的同時進行胸外心臟按壓,最好由兩人配合搶救,胸外心臟按壓與人工呼吸次數之比以5∶1為宜,心臟按壓頻率為每分鐘80至100次。
即使患兒已恢復呼吸心跳,也應盡快送醫檢查。溺水者可能出現遲發性肺部併發症(俗稱「二次溺水」),須由專業醫護人員評估觀察才能確保安全。此外,施救的同時應儘速撥打當地緊急醫療電話求助,為患兒爭取更完整的專業醫療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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