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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急救全攻略:從傷情判斷到安全送醫的完整處置步驟

急救處置是指在受傷現場及運送途中採取的一系列臨時性應急醫療措施,目的在於搶救生命、保護患肢、防止組織再損傷與再污染,使傷員能夠安全且迅速地抵達就近醫院,接受進一步的妥善治療。凡疑有骨折的傷員,均應按骨折標準進行急救處置,所有動作務必謹慎、穩妥、輕柔,並以搶救生命為首要任務。

一、傷情判斷

根據傷員的外傷史、生命徵象變化及受傷部位,簡單而迅速地做出傷情判斷,為後續急救措施提供依據。

二、初步復甦措施

可根據傷員的重要體徵變化採取相應的復甦措施:

  • 若傷員心跳、呼吸停止,應立即就地實施心肺復甦術(CPR)。
  • 若傷員已處於休克狀態,則以抗休克為首要任務,立即進行液體復甦,經周邊大靜脈快速輸入液體;有條件時應立即輸血。
  • 注意為傷員保暖。
  • 對合併顱腦損傷而處於昏迷狀態的傷員,須積極採取措施,確保其呼吸道暢通。

此外,應避免過多搬動傷員,以免加重病情或增加痛苦。若傷肢腫脹明顯,應及時剪開衣袖或褲管。閉合性骨折移位顯著、骨折端有刺破皮膚或周圍血管神經之虞時,應以手法牽引消除明顯移位畸形,並用長條木板妥善固定傷肢。

三、止血與傷口包紮

無論傷口大小,都不宜用未經消毒的水沖洗或外敷藥物。絕大多數傷口出血經壓迫包紮後即可止血,或盡量用較清潔的布類包紮傷口。如有大血管出血、加壓包紮無法控制時,可在傷口近端結紮止血帶,但務必記錄開始使用止血帶的時間,以便醫護人員後續處理。

若骨折端已戳出傷口並受到污染,不宜立即復位,以免將污物帶入傷口深處;可待清創手術清理骨折端後再行復位。

四、傷肢妥善固定

急救固定的主要目的包括:

  • 避免搬運過程中造成骨折端周圍軟組織、血管、神經或內臟器官的進一步損傷;
  • 減輕傷員疼痛,有助於防止休克;
  • 便於傷員的運送。

因此,任何疑有骨折的傷員在送往醫院接受確定性治療之前,都應以妥善方法將傷肢可靠地臨時固定,固定範圍須超過上下兩個關節。固定材料可就地取材,樹枝、木棍、木板等均適合作夾板使用。缺乏外固定材料時,也可進行臨時性自體固定,例如將受傷的上肢縛於軀幹,或將受傷的下肢與健側下肢綁在一起固定。

五、迅速運送傷員

骨折傷員須經妥善固定後再送往醫院,運送途中應有醫護人員密切觀察與陪同。特別要注意脊柱骨折時的搬運方式與姿勢,錯誤的搬運可能造成二次傷害,甚至導致永久性癱瘓。

1. 脊椎外傷傷員的搬運

對脊椎損傷傷員應使用木板或門板搬運。方法是先使傷員兩下肢伸直,兩上肢也伸直並放於身旁;將木板放在傷員一側,由2~3人扶住傷員軀幹,使其保持成一整體滾動移至木板上,或由3人用手臂同時將傷員平托至木板上。過程中切勿使傷員軀幹扭轉,切忌摟抱,或一人抬頭、一人抬足的方式,同時禁用涼椅、籐椅之類的工具運送傷員。

2. 頸椎外傷傷員的搬運

搬運頸椎損傷傷員時,須有專人托扶其頭頸部,沿縱軸方向略加牽引,並使頭頸部隨軀幹一同滾動;也可由傷員自己雙手托住頭部後再緩慢搬移。嚴禁隨意強行搬動頭部。傷員平躺於木板上時,應用沙袋或摺好的衣物放置於頸部兩側加以固定。

3. 合併截癱的傷員搬運

運送截癱傷員時,木板上應鋪設柔軟的褥墊,並及時取出傷員衣物中的堅硬物品,以防壓傷皮膚。保暖時禁用熱水袋或鹽水瓶等直接接觸身體,以免發生燙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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