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處置是指在受傷現場及運送途中採取的一系列臨時性應急醫療措施,目的在於搶救生命、保護患肢、防止組織再損傷與再污染,使傷員能安全且迅速地送達就近醫院,接受進一步的妥善治療。凡疑有骨折的傷員,均應按骨折標準進行急救處置,所有動作務必謹慎、穩妥、輕柔,並以搶救生命為首要任務。
根據傷員的外傷史、生命徵象變化及受傷部位,簡單而迅速地做出傷情判斷,確認是否存在骨折,以及是否合併其他嚴重損傷,為後續處置提供依據。
可依據傷員的重要體徵變化採取相應的復甦措施。若傷員心跳、呼吸停止,應立即就地實施心肺復甦術;如已處於休克狀態,則以抗休克為首要任務,立即進行液體復甦,經周邊大靜脈快速輸入液體,有條件時應立即輸血,同時注意傷員保暖。對合併顱腦外傷而處於昏迷狀態的傷員,應採取積極措施確保呼吸道通暢。
應避免過多搬動傷員,以免加重病情或增加痛苦。若傷肢腫脹明顯,應及時剪開衣袖或褲管。閉合性骨折移位顯著、骨折端有刺破皮膚或周圍血管神經的危險時,應以手法牽引消除明顯移位畸形,並用長條木板妥善固定傷肢。
無論傷口大小,都不宜用未經消毒的水沖洗或自行外敷藥物。絕大多數傷口出血經壓迫包紮後即可止血,或盡量用較清潔的布類包紮傷口。若有大血管出血、加壓包紮無法控制時,可在傷口近端結紮止血帶,但務必記錄開始使用止血帶的時間,避免長時間阻斷血流造成組織壞死。
若骨折端戳出傷口且已受污染,不宜立即復位,以免將污染物帶入傷口深處,可待清創手術將骨折端清理乾淨後再行復位。
急救固定的主要目的包括:避免搬運過程中骨折端對軟組織、血管、神經或內臟器官造成進一步損傷;減輕傷員疼痛,有助於防止休克;便於傷員運送。因此,任何疑有骨折的傷員在送往醫院接受確定性治療之前,都應以妥善方法將傷肢可靠地臨時固定,固定範圍須超過骨折處上下兩個關節。
固定材料可就地取材,樹枝、木棍、木板等都適合作夾板之用。在缺乏外固定材料的情況下,也可採取臨時性自體固定,例如將受傷的上肢縛於軀幹,或將受傷的下肢與健側下肢綁在一起固定。
骨折傠員須經妥善固定後再送往醫院,運送途中應有醫護人員密切觀察和陪同。特別是脊柱骨折傷員,搬運方式與姿勢至關重要,操作不當可能造成永久性神經損傷。
對脊椎外傷傠員應使用木板或門板搬運。方法是先使傠員兩下肢伸直,兩上肢也伸直放於身旁;木板放在傠員一側,由2~3人扶住傠員軀幹,使其保持成一整體滾動移至木板上,或由3人用手臂同時將傠員平托至木板上。注意不可使傠員軀幹扭轉,切忌摟抱,或一人抬頭、一人抬足的方式,同時禁用涼椅、藤椅之類的工具運送傠員。
搬運頸椎損傷傠員時,須有專人托扶其頭頸部,沿縱軸方向略加牽引,並使頭頸部隨軀幹一同滾動;或由傠員自己雙手托住頭部後再緩慢搬移。嚴禁隨意強行搬動頭部。傠員躺在木板上時,應用沙袋或折好的衣物放在其頸部兩側加以固定。
運送截癱傠員時,木板上應鋪設柔軟褥柔軟褥墊,傠員衣物內的堅硬物件應及時取出,以防壓傷皮膚。禁用熱水袋或鹽水瓶等方式保暖,以免發生燙傷。
正確的骨折急救能有效降低二次傷害風險,為後續治療爭取寶貴時間。牢記「先救命、再止血、後固定、快送醫」的原則,並特別留意脊椎、頸椎傠員的特殊搬運要求,才能在緊急時刻給予傠員最安全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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