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認為,咳嗽可分為多種證型,其中風熱型咳嗽與肺熱型咳嗽皆屬熱證,常見症狀包括咳痰黃稠、咽喉腫痛、口乾發熱等。此類患者在飲食上應以清熱潤肺為原則,切忌食用溫熱性、辛熱性及滋補助火的食物,以免助熱生火、加重病情。以下整理應忌食的常見食物,並附上歷代本草醫籍的相關記載,供讀者參考。
龍眼肉屬甘溫滋補之品,熱咳者切忌食用。《本草匯言》指出:「龍眼肉甘溫而潤,恐有滯氣,肺受風熱,咳嗽有痰有血者,又非所宜。」《藥品化義》亦云:「甘甜助火……若心肺火盛……皆宜忌用。」故凡外感風熱初起,以及肺熱咳嗽、咳痰黃稠或帶血者,均應避免食用。
櫻桃性味甘溫,《日用本草》記載:「其性屬火,能發虛熱喘嗽之痰。」故風熱型咳嗽及肺熱咳嗽、咯痰黃稠者,應忌食櫻桃。
桃子性溫,味甘酸。《別錄》早已指出:「多食令人有熱。」《滇南本草圖說》認為「多食助熱」,《隨息居飲食譜》亦有「多食生熱」之說。凡風熱咳嗽或肺熱咳嗽者,多食桃子弊多利少,有助熱生熱之虞,應當忌食。
胡桃仁性溫味甘,無論風熱型咳嗽或肺熱型咳嗽,均應忌食。《本草經疏》早有告誡:「肺家有痰熱……皆不得施。」明代李時珍亦說:「痰火積熱者,不宜多食。」
狗肉屬溫熱食物,易助熱生火,只宜虛寒體質者食用,熱症患者不宜。《本草綱目》早有告誡:「若素常氣壯多火之人,則宜忌之。」故肺熱咳嗽和風熱型咳嗽者應當忌食。
桂皮為辛溫的常用調味食品,其性大熱,一切熱病患者皆應忌用。《本草經疏》早已指出:「肺熱咳嗽……法並忌之。」故在風熱咳嗽和肺熱咳嗽期間,調味時切忌加入桂皮或肉桂。
胡椒為常用的辛辣性熱調味品。明代李時珍曾說:「蓋辛走氣,熱助火,此物氣味俱厚也。」《本草經疏》指出:「咳嗽吐血……切勿輕餌,誤服之,能令諸病即時作劇,慎之慎之。」故肺熱或風熱咳嗽者切忌食用。
荜澄茄屬辛溫調味食品,凡咳嗽屬於肺熱或外感風熱所致者,應當忌食。《本經逢原》告誡:「發熱咳嗽禁用。」
荜撥為辛熱調味食品。《本草便讀》認為:「荜撥,大辛大熱,味類胡椒。」《本草綱目》指出:「辛熱耗散,能動脾肺之火,食料尤不宜之。」故風熱型咳嗽和肺熱咳嗽者當忌食。
無論大茴香或小茴香,性味皆辛溫,肺熱咳嗽者均應忌食。《本草經疏》曾指出:「肺、胃有熱及熱毒盛者禁用。」故凡咳嗽吐黃痰、膿痰者,切忌以茴香作為調味品食用。
除上述食物外,風熱咳嗽者還應忌食各類溫熱滋補食品,包括:牛肉、羊肉、狗肉、鵝肉、雞肉、蝦子、大棗、糯米、荔枝、松子、栗子、洋蔥、帶魚、鲂魚、鲩魚、生薑、蔥,以及人參、黃芪、黃精、冬蟲夏草、紫河車、砂仁等溫補中藥材,同時應戒除菸酒。
風熱型與肺熱型咳嗽患者的飲食應以清淡為主,可適量食用具有清熱潤肺、化痰止咳作用的食物,如梨、枇杷、羅漢果、白蘿蔔、荸薺、百合、銀耳等。若咳嗽持續不癒、痰中帶血或伴隨高熱,應及時就醫,由專業中醫師辨證論治,切勿自行用藥,以免延誤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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