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天天健康網】

您现在的位置: 天天健康網 >> 健康生活 >  >> 日常疾病 >> 糖尿病 >> 檢查診斷

糖尿病診斷新標準正式實施:空腹血糖診斷門檻下修至7.0mmol/L

近20年來,國際醫學界在糖尿病病因及併發症研究方面取得大量成果,對糖尿病的認識不斷深化。在此基礎上,美國糖尿病學會(ADA)與世界衛生組織(WHO)分別於1996年和1997年先後提出對WHO 1980~1985年版糖尿病診斷與分型標準的修改建議。隨後,WHO 1999年諮詢報告及國際糖尿病聯盟西太區(IDF-WPR)委員會正式認可了這些修改。中華糖尿病學會亦於1999年正式採用這一新的診斷標準與分型,並於同年開始實施。

空腹血糖標準為何下修?

新標準中最受矚目的變化,是降低了空腹血糖的診斷指標,並首次提出「空腹血糖損傷(IFG)」的概念。此項調整由美國糖尿病協會於1997年提出。研究人員發現,當空腹血糖達到原標準7.8mmol/L時,餐後2小時血糖多已落在12.8~13.9mmol/L之間,遠高於原本餐後2小時血糖的診斷標準(11.1mmol/L),兩者明顯無法吻合。

將空腹血糖診斷門檻下修至7.0mmol/L後,空腹與餐後2小時血糖標準得以統一,不僅使診斷結果更加一致,也有助於及早發現糖尿病患者。需要特別說明的是,IFG與糖耐量損傷(IGT)都是介於糖尿病人與正常人之間的中間狀態,屬於糖尿病高危人群,應加強血糖監測與生活方式干預。

最新糖尿病診斷標準

一、糖尿病

1. 有典型糖尿病症狀(多尿、多飲和無法解釋的體重下降)者,任意時間血糖≥11.1mmol/L,即可診斷為糖尿病;
2. 空腹血糖(FPG)≥7.0mmol/L,即可診斷為糖尿病。

二、正常

3. 空腹血糖(FPG)<6.11mmol/L,且
4. 餐後2小時血糖(2hPG)<7.77mmol/L,均屬正常範圍。

三、糖耐量異常

5. 餐後2小時血糖(2hPG)>7.77mmol/L,但<11.1mmol/L時,為糖耐量損傷(IGT);
6. 空腹血糖(FPG)≥6.11mmol/L,但<6.99mmol/L時,為空腹血糖損傷(IFG)。

臨床診斷注意事項

在我國,醫師作出診斷時通常會結合臨床症狀綜合判斷:若患者已有明顯症狀,只要一次空腹或餐後血糖達到上述糖尿病診斷標準,即可判定為糖尿病;若完全沒有糖尿病症狀,則需要空腹與餐後血糖同時達到上述標準,方可確診為糖尿病。

Copyright © 天天健康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