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的診斷主要依據血糖檢測數值與臨床症狀綜合判斷。目前通行的診斷標準由世界衛生組織(WHO)與國際糖尿病聯盟(IDF)於1999年公布,同年獲中華醫學會糖尿病學會等專業機構認同,並建議在中國境內執行。以下整理完整的血糖診斷切點、確診與排除條件,以及歷年各權威機構標準的比較。
一、血糖診斷標準(單位:mmol/L)
下表依不同血液樣本類型列出各項血糖診斷切點:
| 分類/檢測時點 | 靜脈全血 | 毛細血管全血 | 靜脈血漿 |
| 糖尿病 |
| 空腹血糖 | ≥6.1 | ≥6.1 | ≥7.0 |
| 服糖後2小時 | ≥10.0 | ≥11.1 | ≥11.1 |
| 糖耐量損害(IGT) |
| 空腹血糖 | <6.1 | <6.1 | <7.0 |
| 服糖後2小時 | ≥6.7 | ≥7.8 | ≥7.8 |
| 空腹血糖損害(IFG) |
| 空腹血糖 | >5.6且<6.1 | >5.6且<6.1 | ≥6.1且<7.0 |
| 服糖後2小時 | <6.7 | <7.8 | <7.8 |
二、血糖診斷標準(單位:mg/dl)
| 分類/檢測時點 | 靜脈全血 | 毛細血管全血 | 靜脈血漿 |
| 糖尿病 |
| 空腹血糖 | ≥110 | ≥110 | >126 |
| 服糖後2小時 | ≥180 | ≥200 | >200 |
| 糖耐量損害(IGT) |
| 空腹血糖 | <110 | <110 | <126 |
| 服糖後2小時 | ≥120 | ≥140 | ≥140 |
| 空腹血糖損害(IFG) |
| 空腹血糖 | >100且<110 | >100且<110 | ≥110且<126 |
| 服糖後2小時 | <120 | <140 | <140 |
三、診斷要求的幾點說明
(一)確診為糖尿病
- 具有典型症狀,且空腹血糖≥126mg/dl(7.0mmol/L)或餐後血糖≥200mg/dl(11.1mmol/L)。
- 沒有典型症狀,僅空腹血糖≥126mg/dl(7.0mmol/L)或餐後血糖≥200mg/dl(11.1mmol/L)者,應再重複檢測一次,若仍達上述數值,即可確診為糖尿病。
- 沒有典型症狀,僅空腹血糖≥126mg/dl(7.0mmol/L)或餐後血糖≥200mg/dl(11.1mmol/L),且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2小時血糖≥200mg/dl(11.1mmol/L)者,可以確診為糖尿病。
(二)可排除糖尿病
- 如糖耐量試驗2小時血糖介於140–200mg/dl(7.8–11.1mmol/L)之間,為糖耐量低減;如空腹血糖介於110–126mg/dl(6.1–7.0mmol/L),為空腹血糖受損,兩者均不診斷為糖尿病。
- 若餐後血糖<140mg/dl(7.8mmol/L)且空腹血糖<100mg/dl(5.6mmol/L),可以排除糖尿病。
四、檢測與判讀注意事項
- 症狀嚴重且伴隨明顯高血糖者,只要血糖值超過上述指標即可確診。
- 在急性感染、外傷、手術或其他應激情況下,即使測出明顯高血糖,亦不能立即診斷為糖尿病,應待應激狀態解除後複查確認。
- 無症狀者不能僅憑一次血糖值確診,必須另一次檢測也超過診斷標準方可成立。
- 兒童糖尿病多數症狀嚴重、血糖偏高,尿糖及尿酮體呈陽性,通常無需做糖耐量試驗;少數症狀不典型者,則需檢測空腹血糖或進行糖耐量試驗。
五、世界衛生組織1985年制定的糖尿病診斷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診斷為糖尿病:
- 有典型糖尿病症狀,任意時間血糖高於11.1mmol/L(200mg/dl)。
- 查空腹血糖時,兩次或兩次以上高於7.8mmol/L(140mg/dl)。
- 空腹血糖不超過7.8mmol/L但懷疑為糖尿病者,可做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服糖後2小時血糖超過11.1mmol/L即可診斷;若無糖尿病症狀,尚需另有一次血糖超過11.1mmol/L。上述血糖值均為靜脈血漿葡萄糖濃度。
六、1997年美國糖尿病協會(ADA)提出的診斷標準
- 有糖尿病症狀,並且任意(隨機)血糖≥11.1mmol/L。
- 空腹血糖≥7.0mmol/L。
- 糖耐量試驗2小時血糖≥11.1mmol/L。OGTT仍按世界衛生組織的要求進行。
符合上述任一標準的患者,須於另一天重複上述檢查,若仍符合三條標準之一,即診斷為糖尿病。
七、糖耐量減低、空腹葡萄糖受損與妊娠糖尿病
糖耐量試驗服糖後2小時血糖≥7.8mmol/L但又低於11.1mmol/L者,診斷為糖耐量減低(IGT);空腹血糖≥6.1mmol/L但又低於7.0mmol/L者,診斷為空腹葡萄糖受損(IFG)。
對懷疑有妊娠糖尿病者,採用100g葡萄糖耐量試驗進行診斷,其結果按美國國家糖尿病資料組審定的O'Sullivan標準判定——當兩個或兩個以上時間點的血糖值達到或超過上列數值時,診斷即告成立。此外,妊娠糖尿病採用世界衛生組織1985年制定的糖尿病診斷標準也是可行的。
提醒:本文內容僅供健康資訊參考,實際診斷與治療方案請以專業醫師的臨床判斷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