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來,學者們透過對腹瀉發病機制與人體胃腸生理的深入研究,發現腸毒素性腹瀉時,腸黏膜絨毛上皮細胞的吸收功能絲毫未損;侵襲性腹瀉時,腸黏膜吸收功能亦未完全喪失。這一重要發現,使透過口服途徑補液以糾正脫水成為可能。
葡萄糖在腸腔內可促進鈉的吸收,兩者藉由同一載體轉運,但此作用取決於葡萄糖的濃度:當濃度為2%~3%時,促進吸收的作用最強;若濃度高達10%,不僅無助於吸收,反而可能導致高滲性腹瀉。基於世界衛生組織(WHO)推薦的口服補液鹽(ORS)配方特點,以及腹瀉時胃腸道病理改變的特性,在某些情況下,ORS能很好地代替靜脈補液。
臨床常用的ORS為塑膠袋裝粉劑,每包含氯化鈉0.35g、碳酸氫鈉0.25g、氯化鉀0.15g、葡萄糖2g,使用前以溫開水100ml溶解即可。
若無現成藥劑,也可自行配製:每1000ml水中加入氯化鈉3.5g、碳酸氫鈉2.5g(或檸檬酸鈉2.9g)、氯化鉀1.5g、葡萄糖20g。此ORS液為2/3張,電解質濃度(mmol/L)為Na⁺90、HCO₃⁻30、K⁺20、Cl⁻80,具有低糖、高鉀、含鹼三大特點。
口服補液適用於腹瀉時脫水的預防,以及輕度、中度脫水且無明顯周圍循環障礙的患兒。此外,無論是分泌型還是非分泌型腹瀉,均可採用口服補液。
但需特別注意,若患兒出現明顯腹脹、休克、心腎功能不全或其他嚴重併發症,以及新生兒,則不宜採用口服補液,應儘快就醫改用靜脈補液。
除無擴容階段外,口服補液的步驟(用量和速度)與靜脈補液法基本相同。可用ORS少量頻服,在8~12小時內將累積損失量補足:
・輕度脫水:約需50~80ml/kg
・中度脫水:約需80~100ml/kg
脫水糾正後進入維持補液階段,可將剩餘的ORS溶液加等量水稀釋後使用,或改用口服維持液。口服液量和補液速度,可根據大便量和脫水恢復情況適當增減。
在補充累積損失階段,可暫時禁食,一般於4~6小時後開始進食。如嘔吐已停止,可逐漸恢復正常飲食。若在口服補液過程中嘔吐頻繁、腹瀉不止或脫水加重,應立即就醫改為靜脈補液。
ORS溶液為2/3張含鈉液,水分相對不足,因此在ORS治療過程中,必須強調讓患兒隨意飲用白開水。病人的自我感覺是判定脫水性質的良好指標:當體內呈低滲狀態時,患者不想喝白開水,從而提高機體滲透壓;反之,患者常要求大量飲水,以降低滲透壓。透過這種自我感覺,機體可對滲透壓進行自身調節。尤其在繼續補液階段,更應注意水分的適當補充,以免發生高鈉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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