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6日,世界衛生組織(WHO)正式宣布:火腿、培根等加工肉制品被列為「1類致癌物」,紅肉則被列為「2A類致癌物」。消息一出,網絡與微信瞬間炸開了鍋,「豬牛羊肉都是致癌物」的說法、「加工肉還能不能吃」的疑問此起彼伏。然而,輿論的喧囂大多源於對「致癌物」概念的誤解,所引發的恐慌其實大可不必。
世界衛生組織的「致癌物分類」,經常被不正確地稱為「致癌等級」。實際上,這套分類體系衡量的只是證據的確鑿程度——即「某種物質會增加人體癌症風險」這一結論,獲得了多少科學證據的支持;它並不代表該物質導致癌症的風險究竟有多大。證據是否確鑿,與風險高低,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
具體而言:
為便於理解,不妨用法院判案來打比方:「1類致癌物」相當於「人證物證俱在,嫌疑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法院可以直接定罪;而「2A類致癌物」則像「間接證據很多,嫌疑人也有作案時間和動機,但就是缺乏直接證據」,只能列為高度懷疑對象,一旦找到直接證據,便可升級為「1類」。
關鍵在於:這樁「罪案」究竟是殺人放火(大幅增加癌症風險),還是順手偷片面包(僅小幅增加風險),與分類本身並沒有關係。事實上,同為1類致癌物的,除了香煙、無機砷、石棉、黃曲霉毒素這些臭名昭著的物質,還包括中式鹹魚、檳榔和太陽輻射等人們日常接觸的事物。
火腿腸、培根、香腸等加工肉制品會增加癌症風險,在食品營養界早已是共識。例如美國癌症研究所認為,每天吃約50克培根,會使大腸癌風險增加大約21%;而此次世界衛生組織評估給出的數字是18%。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這是指「得大腸癌的可能性增加18%」,而不是「有18%的可能性得大腸癌」。換句話說,無論吃不吃加工肉,人都可能得大腸癌;經常食用者只是在原有基礎上,把風險再提高18%而已。
目前我國大腸癌的平均發病率約為萬分之三,不同地區略有差異。假設這個萬分之三是在所有人每天都吃50克左右加工肉的前提下得出的,那麼若所有人都不吃,全國平均發病率大致可降至萬分之二點五;反之,假設萬分之三是在所有人都不吃加工肉的前提下得出的,那麼每人每天吃50克加工肉後,發病率會升至萬分之三點五。
說得更直白一些:與不吃相比,每天吃50克加工肉的人,每兩萬人中一年內患大腸癌的人數可能僅多出一人。
癌症發病率,是指一年之中新增癌症病例與總人口的比例。若以萬分之三作為每年患病的可能性,那麼一生中(按活到80歲計)得大腸癌的概率約為2.4%;若因每天吃50克加工肉而使風險提高18%,終身患病概率則升至約2.8%。也就是說,吃加工肉制品只會增加約0.4%的可能性。
無論是科學研究的數據,還是世界衛生組織公布的結論,都只是為公眾提供權衡風險的事實基礎,並不是告訴大家某種食物有毒害就絕對「不能吃」。公眾了解這個風險真相後,大可不必被「火腿培根致癌」的說法嚇壞——危害其實沒有想像中那麼大。是為了避免這0.4%的增加而不吃加工肉甚至新鮮紅肉,還是相信自己的運氣不會那麼差、想吃就吃,完全取決於消費者自己對「風險」與「口福」的權衡與判斷。
Copyright © 天天健康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