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的嚴重創傷多為多發性創>多發性創傷。傷者在高速運行物體的撞擊下,往往同時承受撞擊、慣性、擠壓等多種外力的合力作用,機體會同時或相繼出現兩處以上解剖部位的較嚴重損傷。
由於明顯的外傷容易吸引注意力,內臟或其他部位的損傷常被忽略,以致早期搶救受到忽視或出現漏診誤診——這正是交通事故傷早期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交通事故傷早期死亡率高的另一主因,是傷後傷員出現通氣不足、缺氧、大量失血休克及心腦功能障礙。統計顯示,45例死亡病例(佔21%)發生在傷後1小時之內,因此創傷後的第1小時又被稱為「黃金一小時」。
常見致死原因包括:顱腦嚴重創傷、血氣胸、心臟創傷,以及肝、脾和大血管損傷引起的大出血。其中部分傷員若能獲得迅速而恰當的早期處理,本可免於死亡。
嚴重創傷的早期處理必須遵循迅速、準確、有效三大原則,處理程序依序為:氣道——呼吸——循環——血容量——監測——輔助診斷。也就是說,應以生命支持為主、輔助檢查為輔,即所謂的VIPC原則:
對於多發性嚴重創傷病人,保持氣道通暢、維護心肺功能、擴充有效血容量等生命支持措施,並及時實施有效手術,可使大量瀕臨死亡的傷員得以生還。急診手術能明顯降低死亡率、減少併發症。
具體做法上,可實行急診外科首診負責制,系統安排急診手術,特殊專科情況再請相關科室協助處理,形成「急診搶救——急診手術——急診監護——急診病房或住院病房——康復」的一體化流程,從而減少分科處理可能產生的弊病。
交通事故多發性嚴重創傷病人因傷情複雜,常見顱腦損傷合併其他器官損傷。此類病人多處於昏迷狀態,主訴不清、查體不配合,一些隱匿的內臟損傷難以及時發現;若查體不細、檢查不到位,極易發生漏診、延誤診治,導致長時間低血容量和組織嚴重缺氧,進而造成心、腦、腎等重要器官的不可逆損傷,並加重術後多器官功能衰竭(MOF)的發生率。
以該組病例為例,共有脾損傷12例、肝損傷4例、血氣胸7例曾被漏診或延誤診治。因此,急診常規B超檢查有助於及早發現內出血,是防止漏診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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