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的嚴重創傷往往病情危急、變化迅速,早期救治的品質直接決定傷者的存活率。本文透過一組臨床病例分析,探討車禍嚴重創傷的傷情特點與早期救治要點。
本組病例共214例,其中男性182例,女性32例;年齡介於4至85歲之間,其中17歲以下36例,18至60歲149例,61歲以上29例。
創傷部位及傷情分布如下:
多發性創傷共158例。死亡情況方面,早期死亡32例,急診室死亡28例,院內死亡16例。
接受骨折固定、保持呼吸道通暢、人工心肺復甦、有效止血包扎等現場處理者49例;未經任何處理者133例。
急診階段採取的措施包括:氣道處理67例,輔助呼吸52例,胸腔閉式引流36例,重建靜脈通道快速擴容,留置導尿180例,胸內心臟擠壓4例,顱腦手術96例,剖胸手術25例,剖腹探查92例。
交通事故所致嚴重創傷多為多發性創傷。傷者受到高速運行物體撞擊時,常同時承受撞擊、慣性、擠壓等多種合力作用,機體會同時或相繼出現兩處以上解剖部位的較嚴重創傷。致傷後,許多病人容易被表面明顯的創傷所迷惑,而忽略內臟或其他隱蔽部位的損傷,導致早期搶救被忽視或出現漏診誤診——這是交通事故傷早期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交通事故傷早期死亡率高的另一主要原因是傷後通氣不足、缺氧、大量失血休克及心腦功能障礙。本組45例(占21%)死於傷後1小時內,因此有人將創傷後第1小時稱為「黃金一小時」。常見死亡原因主要為顱腦嚴重創傷、血氣胸、心臟創傷,以及肝、脾及大血管損傷引起的大出血。其中部分傷員若能獲得迅速而恰當的早期處理,本可免於死亡。
多發性創傷的早期處理原則是保持氣道通暢、維護心肺功能、擴充有效血容量等生命支持措施,並及時實施有效手術,可使大量瀕臨死亡的傷者得以生還。
嚴重創傷的早期處理必須遵循「迅速、準確、有效」三大原則,處理程序應為:氣道→呼吸→循環→血容量→監測→輔助診斷。也就是說,應以生命支持為主,輔助檢查診斷為輔,即所謂VIPC原則:
掌握上述原則並在「黃金一小時」內果斷處置,是降低車禍嚴重創傷死亡率、改善預後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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