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運動系統的損傷相當常見。多數情況下,輕微的損傷經過簡單處理後很快就能好轉,不會對生活造成太大影響。然而,若受傷後未及時治療或處理措施不當,可能造成繼發性損傷或加重傷情,為日後的恢復埋下隱患,例如關節的習慣性扭傷或脫臼。更嚴重的是,某些損傷可能導致致命後果,如頸椎受傷可造成癱瘓。因此,掌握必要的損傷處理原則十分重要。
運動系統主要由骨骼、肌肉和韌帶組織構成。肌肉末端通常為較厚的帶狀結構,即肌腱,負責將肌肉附著在骨頭上。關節是骨頭與骨頭連接的部位,韌帶則是為關節提供支撐的強韌組織。韌帶損傷輕者會使關節不穩定或活動度增加,重者則可能導致關節內骨頭無法維持正常位置,造成脫位。
摔倒、運動碰撞,以及日常的扭轉、翻轉動作,都可能造成運動系統不同組織的損傷。我們通常將骨骼以外的肌肉、韌帶等組織統稱為「軟組織」。
各種原因導致的軟組織損傷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依損傷性質區分,主要有扭傷、拉傷、挫傷、撕裂等類型。
肌肉拉傷是指肌纖維撕裂所造成的損傷,主要有兩種成因:一是肌肉主動猛烈收縮時,收縮力超過肌肉本身的承受能力,例如跳遠時用力蹬地,引起小腿後側肌肉拉傷;二是肌肉被動牽伸時超過其伸展限度,例如做壓腿練習時用力過猛,使被拉長的肌肉發生拉傷。
拉傷部位可能發生在肌腹、肌腹與肌腱交界處,或肌腱的起止點。輕者僅有微小損傷,重者則肌纖維大部分斷裂甚至完全斷裂,嚴重時還可能發生撕脫性骨折。
肌肉拉傷時,除了肌肉本身受損,還常傷及周圍的輔助結構,如筋膜、腱鞘等。若筋膜撕裂、穿孔後,出血和滲出液未被完全吸收,可能導致肌肉與筋膜粘連,形成「肌肉筋膜炎」。
挫傷是鈍性外力直接作用於人體某部位所引起的急性閉合性損傷,例如身體局部受到鈍器撞擊而造成的組織損傷。
扭傷是指關節部位突然過度扭轉,使附著在關節外的韌帶及肌腱發生輕微撕裂。日常生活中,以踝關節扭傷與腰部扭傷最為常見。
運動前熱身不充分容易發生扭傷;穿著高跟鞋走在不平的路面上,或下樓梯時不慎踩空,容易造成腳踝跖屈內翻,此時外側副韌帶突然被過度牽拉,引起踝部扭傷。踝部扭傷輕者韌帶拉鬆或部分撕裂,重者則完全斷裂,並可能合併踝關節半脫位或骨折脫位。
頸椎、腰椎扭傷則常因動作不正確、阻力過大或發力過猛所致。進行深蹲、硬舉等大重量訓練時容易出現;平時搬運重物、從高處跳下也可能導致扭傷。特別是下背部肌力薄弱或長期缺乏運動的人,更容易發生這類問題。
軟組織損傷後,局部會出現疼痛、腫脹、組織內出血、壓痛和運動功能障礙。疼痛程度因人而異,與損傷部位及傷情輕重有關;出血程度及深淺部位也各不相同,可能表現為皮內或皮下出血(瘀斑),或皮下組織的局限性血腫。
傷後24小時內:應採取局部冷敷、加壓包紮、抬高傷肢並充分休息,促進局部血液循環,讓組織間隙的滲出液盡快吸收,從而減輕疼痛。切忌使用揉搓等重手法,可外敷消腫藥物;疼痛較重者,可口服止痛藥。
傷後48小時後:腫脹基本消退後,可進行溫熱療法,包括各種理療和按摩,以促進腫脹吸收。
若肌肉拉傷出血較多、腫脹持續發展,或腫脹嚴重影響血液循環時,應盡快送醫進行手術治療,清除血塊、結紮出血的血管,並縫合斷裂的肌肉。
在傷情允許的情況下,應盡早開始傷肢的功能鍛煉,逐漸增加抗阻力練習,參與一些非碰撞性運動,並配合按摩和理療,直至關節活動功能完全恢復。
骨折是指骨頭連續性的中斷。任何骨折的處理都需要專業醫師參與,但為了防止損傷加重,你應該事先了解院前緊急處理的原則:
使用冰塊冷敷,可緩解骨折部位的疼痛和腫脹;
部分骨折患者需要手術治療,因此不要讓傷者進食或喝水;
若失血嚴重,應立即用消毒繃帶或乾淨的布壓住傷口止血。隨意搬運、亂動傷肢可能刺破局部血管導致出血,或使已止血的骨折斷端再度出血;
若傷在四肢,在醫護人員無法及時趕到的情況下,可利用堅硬的材質(如木頭、金屬或塑料)製作夾板,用布或膠帶將夾板牢固地固定在受傷的骨骼上,但不要綁得太緊,以免影響血液循環;
若傷在上臂或肩膀,可用布做成三角懸掛帶,將受傷的手臂掛在未受傷一側的肩膀上,並在頸後打結固定。切記不要移動受傷的手臂或腿。
脊柱骨折若隨意搬動,可能使脊髓受壓,導致高位截癱或下肢癱瘓。因此,若懷疑傷者傷及脊柱,一定要固定好頭部,避免傷者低頭或轉動頭部。搬運時應使頭、肩、髖、腰、腿保持一條直線,不要輕易改變傷者體位,尤其不可採用一人抬腋窩、一人抬腰、一人抬下肢的方式搬運,否則受傷的骨頭可能刺傷脊髓,加重損傷。
傷者應固定在硬木板擔架上,緊急送醫處理脊椎骨折脫位,並適當限制飲食,避免腹脹影響呼吸。
傷後2至3週,宜給予高蛋白、高脂肪、高碳水化合物及富含維生素的食物。嚴重的脊柱骨折多數需手術治療,術後應積極防治併發症:保持呼吸道通暢,防止肺部感染;對截癱患者,應定時翻身拍背,利用體位引流幫助排痰;為預防褥瘡,受傷後即應使用軟墊保護,並每2至3小時定時翻身一次;同時保持大便通暢。康復治療越早開始,恢復越容易。
關節脫位是指組成關節的各骨關節面失去正常的對應關係,又稱脫臼。脫臼時骨骼由關節中脫出產生移位,通常會造成韌帶的拉扯或撕裂,關節變形、疼痛並伴隨重度腫脹。若脫臼的骨骼壓迫神經,會造成脫臼關節以下的肢體麻木;若壓迫血管,脫臼以下的肢體將摸不到脈搏且呈現發紫。
對於任何脫臼傷者,一定要測量脈搏強度並檢查感覺功能。若摸不到脈搏,表示肢體已無足夠的血流供應,必須立即送醫。急救過程中,也應持續監測脈搏及運動感覺功能。
若距離醫院較遠,或無法在6小時內送達醫院,必須進行必要的急救處理,以防止神經血管受壓時間過長造成不可逆損傷。
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是肩關節或肘關節脫位。遇到這種情況,首先應協助傷者坐下或躺下,避免再度跌倒受傷,並檢查是否有其他傷處及遠端脈搏。固定脫臼部位是減輕疼痛的最佳方法,自救時可用雜誌、厚報紙或紙板托住脫臼關節以減輕疼痛。傷者應禁止進食,因為可能需要全身麻醉治療;同時可使用冰敷減輕疼痛及腫脹。
若救助人員對骨骼結構不熟悉,無法判斷關節脫位是否合併骨折時,切勿貿然實施復位。多數關節脫位在醫院復位後,還須以石膏固定受傷關節,促進韌帶癒合,防止韌帶癒合不良造成關節鬆弛等併發症。
骨折和脫位患者送達醫院後,輕者可由醫生進行手法復位,重者需要手術治療。復位或手術後,很多情況下需要石膏固定。那麼,石膏固定期間是否只需等待拆除呢?答案是否定的。
石膏固定期間一定要配合醫囑,尤其注意觀察手足末梢的血液供應及活動情況。如果石膏內的手指或腳趾發白、腫脹、麻木或疼痛,或傷肢的手指腳趾無法活動,必須盡快就醫。平時應經常抬高患肢,防止腫脹;石膏乾固後,未固定的關節應充分進行功能鍛煉,並保持石膏乾燥、整潔,防止破裂或滲水。
骨折後1至2週:軟組織損傷尚未修復,局部腫脹仍存在。此階段的鍛煉以主動運動為主,主要形式是肌肉收縮放鬆運動,以及在不影響斷端再移位的前提下,進行上下關節的屈伸活動,幫助血液回流、促進腫脹消退、防止肌肉萎縮,同時透過肌肉的收縮與舒張對骨折斷端產生加壓作用,促進癒合。
骨折後2至3週:肢體腫脹疼痛已明顯減輕,軟組織創傷基本修復,骨痂開始形成,斷端初步連接。此時除加強肌肉收縮與放鬆運動外,其他關節均可逐漸加大主動活動幅度。
骨折達到臨床癒合標準、石膏拆除後:部分患者因初期鍛煉不足,可能存在關節粘連、關節囊攣縮、肢體水腫等問題。此時必須繼續加強功能鍛煉,並可配合中藥外洗和推拿,促進關節活動度和肌肉力量迅速恢復。此外,可視病情需要適當配合物理治療,但仍應以主動鍛煉為主。
功能鍛煉的目的是加速骨折癒合與恢復患肢功能。因此,對骨折癒合有利的活動應鼓勵患者堅持鍛煉,不利的活動則要嚴格避免。例如股骨頸骨折患者,就不要盤腿內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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