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術對於骨折、關節嚴重損傷、肢體擠壓傷及大面積軟組織損傷等,能起到良好的固定作用。妥善的固定不僅可以臨時減輕傷員的痛苦、減少併發症的發生,還有利於傷員的安全後送。需要注意的是,對於開放性軟組織損傷,應先止血、再包扎;固定時必須松緊適度、牢固可靠。
固定技術分為「外固定」與「內固定」兩大類。由於院外急救條件有限,一般只能進行外固定。目前最常用的外固定包括小夾板、石膏繃帶及外展架三種。以下分別介紹這三種固定技術的操作方法與適應症。
可選用木板、竹片或杉樹皮等材料,削成長寬合適的小夾板。固定骨折時,應在小夾板與皮膚之間墊上棉花等柔軟物品,最好再用繃帶或布條將棉花纏繞固定在夾板上,以防夾板直接摩擦損傷皮肉。
小夾板固定的範圍比石膏繃帶小,但能有效防止骨折端移位。由於其不包括骨折處上下兩端的關節,因此便於患者及早進行功能鍛煉,避免發生關節僵硬等併發症。此法具有固定確實可靠、骨折癒合快、功能恢復好、治療費用低等優點。
1. 四肢閉合性管狀骨骨折。
2. 四肢開放性骨折,創面較小,經處理後創口已癒合者。
3. 陳舊性四肢骨折,適合手法復位者。
將無水硫酸鈣(熟石膏)的細粉末均勻撒布在特製的稀紗布繃帶上,製成石膏繃帶。使用時先用水浸泡,再纏繞在肢體上數層,使其形成管型石膏;也可製作成多層重疊的石膏托,用濕紗布繃帶包裹在肢體上,待凝固後形成堅固的硬殼,從而對骨折肢體起到有效的固定作用。
石膏固定的優點是固定作用確實可靠;缺點是缺乏彈性、固定範圍大,不利於患肢活動鍛煉,且可能引發關節僵硬等後遺症,妨礙患肢功能的迅速恢復。
1. 小夾板難以固定的某些部位骨折,如脊柱骨折。
2. 開放性骨折經清創縫合手術後,創口尚未癒合者。
3. 某些骨、關節手術後(如關節融合術後)。
4. 畸形矯正術後。
5. 治療化膿性骨髓炎、關節炎時。
外展架可用鉛絲夾板、鉛板或木板製成,再用石膏繃帶包紮於病人胸廓側方,即可將肩、肘、腕關節固定於功能位。病人無論站立或臥床,均可使患肢保持抬高的位置,有利於消腫、止痛及控制炎症。
1. 腫脹較嚴重的上肢閉合性損傷。
2. 肱骨骨折合併神經損傷。
3. 臂叢牽拉傷,以及嚴重的上臂或前臂開放性損傷。
4. 肩胛骨骨折。
5. 肩、肘關節化膿性炎症及結核。
以上內容僅供急救知識參考。骨折屬於緊急醫療狀況,實際固定操作應由專業醫護人員執行。一旦發生疑似骨折,切勿自行盲目搬動傷肢,以免造成二次損傷,應儘快就醫接受規範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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