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的典型症狀是「三多一少」,即吃得多、喝得多、尿得多,而體重減少。然而近年來,具有上述典型表現的糖尿病患者並不多見。妊娠期糖尿病的臨床表現更為不典型,且大多數患者空腹血糖正常,容易被漏診。
正因如此,產科醫生通常會安排所有孕婦在懷孕24至28週時接受50克葡萄糖負荷試驗,以篩查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若篩查結果異常,將進一步進行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並根據結果確診。
由於妊娠期糖尿病症狀輕微,孕婦自身往往難以察覺。以下9類孕婦屬高危族群,應特別警惕患病的可能性:
懷孕前身體質量指數(BMI)達24以上者(BMI=體重(公斤)÷身高(公尺)的平方),患病風險較高,應提高警覺。
年齡在30歲以上,尤其是35歲以上的孕婦。
家族中有糖尿病患者,尤其是一級親屬(包括父母和兄弟姐妹)患糖尿病時,本人孕期患糖尿病的風險明顯增加。
孕期尿常規檢查經常出現空腹尿糖陽性。
孕期反覆患外陰陰道念珠菌病(又稱黴菌性陰道炎)。
以往懷孕時曾出現不明原因的反覆自然流產、胎兒宮內死亡、胎兒畸形等情況。
曾分娩體重大於4公斤的胎兒。
過去懷孕時曾患妊娠期糖尿病者。
本次懷孕過程中發現胎兒比實際孕周偏大,或出現羊水過多的情況。
需要強調的是,孕婦若符合以上情況,並不代表這次懷孕一定會發生妊娠期糖尿病,只是提示存在高危因素。建議及時接受篩查,以便早發現、早治療,保障母嬰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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