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是人們烹調時的第一追求,而味精作為方便又能明顯提升鮮味的調味料,早已成為家家戶戶廚房中的必備品。然而,味精若使用不當,不但會毀了菜餚的美味,甚至還可能危害健康。以下整理味精使用的五大禁忌,幫助你正確發揮它的提鮮效果。
味精在溫度80℃至100℃之間才能充分發揮提鮮作用,而涼菜的溫度偏低,味精難以發揮功效,甚至會直接黏附在食材上,既無味又掃興。如果做涼菜時一定要放味精,建議先用少量熱水將味精溶解後,再拌入涼菜之中。
在適當的鈉離子濃度下,味精的鮮味才能更加突出。因此,味精只有在鹹味菜餚中才能展現鮮美風味;若放入甜味菜餚中,不但無法增鮮,反而會抑制甜鮮的本味,並產生一股異味。所以雞茸玉米羹、香甜芋茸等甜口菜餚,都不適合添加味精。
許多人在調製餃子餡、春卷餡時都會放點味精,其實這樣並不安全。味精拌入餡料後,會隨著蒸、煮、炸等高溫過程一起加熱。當溫度超過100℃時,味精就會發生變性,不但失去鮮味,還會形成有毒的焦谷氨酸鈉,危害人體健康。除了不能拌餡之外,烹調熱菜時也應在菜餚即將離火時才加入味精。
肉類中本來就含有谷氨酸,與菜餚中的鹽相遇加熱後,自然會生成味精的主要成分——谷氨酸鈉,因此炒肉菜時無需再額外添加味精。除了肉類,其他本身就帶有鮮味的食物也沒必要加入味精,例如雞蛋、蘑菇、茭白、海鮮等。
酸味明顯、醋加得比較多的菜餚不能加味精。因為味精在酸性環境中不易溶解,而且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鮮味效果就越差。因此糖醋裡脊、醋熘白菜等酸味大的菜餚,都不能放味精。
掌握以上五大禁忌,就能讓味精在合適的場合發揮最大的提鮮效果,既保留菜餚的美味,也吃得更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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