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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昏戀,夕陽無限好:談老年人再婚的心理、障礙與意義

黃昏戀,是生命活力的一種完美體現。諸如「老房子著火」這類比喻,其實掩藏著一種酸葡萄心態。愛戀說到底是一種活力的躍動、一種俗世的緣分。緣分沒有盡頭就是沒有盡頭,勉強不得;而當它來臨時,也同樣不該被強行攔阻。

老年人再婚:日益受關注的社會課題

和世界上許多發達國家一樣,中國的老年人口正在不斷增加,隨之而來的老年問題也越來越多,其中老年人的戀愛與再婚問題,正獲得越來越多的社會關注。近幾年來,老年人再婚在我國已逐漸增多,我們常常可以聽到或看到一些孤獨老人找到了合意的老伴,重新過上舒心家庭生活的事例。

然而,老人再婚在社會上仍存在不少障礙。傳統習俗對老年人再婚往往持否定態度,甚至許多現代年輕人,對自己年邁的父親或母親再婚,情感上也轉不過彎來。有人認為獨身老人不愁吃穿,為什麼還要結婚?其實,人們往往忽略了:老年人的再婚不僅是生理上的需要,更是心理上的需求。

一、再婚老人的幾種常見心理

喪偶後渴望陪伴。老年喪偶者往往很想再尋伴侶。他們認為子女各自已建立了小家庭,難以照顧自己的生活。即使子女能夠體貼尊重長輩,兩代人在情感、需求和行為方式上仍有一定差距——子女的情感與照顧,終究替代不了老夫老妻之間特有的情感交流。喪偶老人有許多難言的苦衷,即便是一般生活瑣事,也有不便讓子女代勞之處,更遑論性愛與情愛的相伴。至於中青年守寡至老年的婦女,當年因子女尚幼、顧及成長教育而未再嫁;待含辛茹苦把孩子撫養成家後,孩子們忙於經營自己的小家庭,對母親疏於關心照顧,她們自然萌生再嫁的念頭。

不堪子女虐待歧視。有些老年人因遭受子女虐待、歧視而渴望再婚。他們無法忍受子女的冷淡、歧視甚至仇視,為了獲得精神上的慰藉,渴望找到新的伴侶,重建家庭的溫暖。

中年離異、晚年孤寂。還有少數獨身老人,因中青年時期離婚後需撫養教育子女,或受經濟負擔等因素限制未能再婚;如今年歲漸長,精神上沒有寄托,生活上需要照顧,因而希望再婚。

二、老年人再婚的四重障礙

現實生活中,老年人的戀愛與結婚常常遭遇種種干涉和阻力,引起家庭糾紛、親子關係緊張,甚至釀成悲劇者,也屢有耳聞。造成障礙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種:

1. 老人自身舊觀念的束縛

傳統觀念把老年人再婚視為不光彩的事。深受影響的老人們往往先給自己「潑涼水」,怕再婚招人恥笑,認為對性慾冷淡才是高尚,「都這把年紀了,還談什麼戀愛」。他們沒有想到:老年人也是人,同樣有權利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地戀愛和結婚。

2. 子女的反對與干涉

許多老年人的再婚受到子女反對。好不容易談妥的婚事與交往,就因過不了子女這一關而被迫解除;雙方老人都有意,卻始終結合不了。小輩們把父母永遠釘在「父母」的位置上,而不是把他們看作與自己一樣的人,從未替父母想過:風燭殘年的父母,究竟是孤零零地活著好,還是幸福而有意義地生活著好。

子女反對的理由通常包括:擔心遺產落入他人之手;怕被人指責晚輩不孝,長輩才出此「下策」;覺得愧對已故的親長;不願照顧護理繼母(繼父)等。其中以經濟原因佔絕大多數——有積蓄的老人再婚,受到子女干涉阻止的程度,遠比積蓄不多者嚴重;而無經濟來源的老人再婚,遭到反對干涉的情況則相對較少。

3. 居住與經濟條件的制約

在目前居住條件偏緊的情況下,家庭人口的增加會影響現有的居住空間;此外,有些老人缺乏足以維持獨立生活的收入,這些都構成了再婚的障礙。要消除這一障礙,必須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同時讓老年人認識到:應把遺產投資到自己的老年生活中去。

4. 社會輿論與服務缺位

一方面,社會輿論對老年人再婚形成壓力。有些人認為老年再婚是恥辱,有人認為它不符合國情;特別是老年男性與比自己年輕的中年寡婦結婚時,輿論壓力更大,高齡老人要求再婚,更是輿論譁然。另一方面,社會缺乏為老年人戀愛、結婚服務的諮詢機構與專業人士——即使有不少婚姻介紹所,也大多面向年輕人。

三、老年人再婚的效用與價值

老年期是一個「喪失期」,將失去金錢、健康、配偶等,也因此容易喪失生存的意義。老年人若要活得充實,最根本的條件有五項:(1) 經濟上的保障;(2) 身心健康;(3) 有能夠從心底相互諒解的對話者;(4) 有益於他人的工作與作用;(5) 能得到適當的性滿足。老年期的戀愛與結婚,在多數情況下,正是使這些條件得以滿足的重要途徑。

所謂「性」,並不單純意味著性慾的滿足。從廣義上講,老年期的性,是確認彼此仍被需要的一種感情,使雙方互相鼓勵、增進團結、分享歡樂,進而讓雙方的情緒都得到滿足——既打消孤獨感,又增添自信心。

大量事實證明,做好老年人的再婚工作,對社會、對家庭、對老年人的健康長壽均有裨益,尤其對鼓勵支持老年人發揮餘熱、完成未竟事業不可或缺。應當從法律上予以保護、從道義上給予支持。這不僅能保障希望再婚者的合法權益,對整個社會更有多重好處:

1. 減輕子女的精神負擔。多數獨身老人的子女已建立小家庭,忙於工作、育兒與家計,總擔心照顧不到老人。若老人再婚的心願得以滿足,便可減輕子女掛念父母的壓力。

2. 有利於撫育下一代。目前我國的家庭多為雙職工,夫妻早出晚歸,子女撫育出現不少問題。老人再婚後,老夫老妻互相體貼照顧,精神愉快、身心健康,還能分擔撫育後輩的任務。

3. 減輕國家對孤老的負擔。我國目前尚無法把老年人特別是孤老的生活問題全部包下來。有條件的喪偶老人求偶結合,可使部分孤老有了新歸宿,減輕養老院和民政部門的壓力。

4. 減少嫌棄、虐待與遺棄老人的行為。

5. 促進老人的精神慰藉與心理健康。

結語:尊重選擇,祝福夕陽

總而言之,老年人是否再婚是他們自己的權利,家庭和社會只能提供參考意見。老年期的戀愛與結婚,是提高生存意義的「特效藥」。無論是選擇再婚還是獨身,都應當得到家庭與社會的理解和認可。夕陽無限好,願每一份黃昏的情感,都能被溫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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