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受到外界刺激時,容易產生瘙癢、發炎等不適症狀,而目前臨床上使用最廣泛的外用藥物,正是激素類外用藥。這類藥物具有特殊的消炎、抗過敏及止癢作用,對於病情較嚴重的患者,能迅速控制病情、減輕痛苦,促進皮膚病好轉。然而,正因為療效顯著,不少人將激素類外用藥當作「萬應靈藥」,無論罹患哪種皮膚病都塗擦這類藥物,反而埋下健康隱患。
使用激素類外用藥,首要原則就是不可濫用。激素類藥物結構各異、種類繁多,療效強弱也有明顯差異,不同分級的藥物適用情況完全不同。許多人偏好高效類藥物,認為見效快;但實際上,對多數患者而言,尤其是需要長期維持治療者,建議先用高效類藥物控制急性症狀,待病情穩定後即應改用低效類藥物維持。因為藥效越高,副作用越大,可能造成的危害也越多。
人體各部位皮膚對激素的反應並不相同。頭面部、耳朵、腋窩、外生殖器等部位皮膚較薄、吸收較快,治療效果比四肢伸側、手掌等部位更好,因此這些敏感部位更適合選用低效或低濃度的激素外用藥,以降低副作用的風險。
激素類外用藥雖然對變應性、過敏性皮膚病作用迅速,但它只能控制症狀,並不能根治疾病,必須搭配其他治療方式,否則一旦停藥,原本的皮膚病很可能復發。
激素類外用藥還可能經由皮膚吸收進入體內,引起全身性副作用,常見的有庫欣氏症候群(柯興氏綜合征)、股骨無菌性壞死等。肝功能不佳的人,發生這些併發症的風險更高。
因此,使用激素類外用藥的時間不宜過久,一般連續用藥不應超過兩週;塗抹面積也不宜過大,最好控制在人體表面積的30%至50%以內,才能在發揮療效的同時,將用藥風險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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