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明讓視障朋友難以獲取環境資訊,也讓他們在學習、生活與求職路上面臨更多挑戰。然而,社會大眾對盲人仍存在不少誤解與不恰當的心態。以下五種心理,是與盲人相處時應當避免的。
視力殘疾者「生活在黑暗之中」,失明使他們喪失了獲取環境資訊的能力,也失去了對環境的有效控制;加上學習不便、生活艱辛、求職不易,使他們成為弱勢群體中最需要關注的一群,也更容易引發人們的憐憫之心。
其實,憐憫是理解、關心、幫助視障朋友的起點,但僅有憐憫遠遠不夠。視力殘疾者與普通人一樣是平等的人,他們渴望的是尊重、理解、關心和實質性的幫助。在國外,由於盲人教育(尤其是早期教育)發達,盲人的能力與社會地位往往能與普通人相當。
由於失明對個體的傷害相對更為「殘酷」,人們常常把對黑暗的恐懼投射到視障者身上:「寧可死也不願意盲」、「失明比死亡更可怕」、「一死百了,失明是活受罪」……再加上視障者生活的艱難與外貌上的差異,使更多人對視力殘疾心存畏懼。
事實上,視障者和普通人一樣並不可怕。相反地,他們生活在以視覺為主的社會裡,處處感到不便,對這個世界同樣存在恐懼。因此,雙方的交流與相互理解格外重要。
一提起盲人,有些人立刻聯想到「算命」、「報應」等封建迷信,覺得盲人神秘的同時也心生「可畏」。人們往往迷信盲人的「聰明」與「靈驗」,其實不然——盲人只是善於從不同的來源綜合各方面的資訊,再加以簡單的心理推導而已。此外,我們原本對他們期望值偏低(小看了他們),也是自己感到驚訝的另一個原因。
絕大多數人一聽到「視力殘疾」,馬上就會想到「眼前漆黑一片」、「暗無天日」,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視力殘疾包括「盲」和「低視力」兩類,低視力者擁有部分視力自不必說;即使在「盲」類之中,真正「全盲」的也只是極少數,大多數盲人都還保有一些剩餘視力。
提到盲人,許多人的第一印象往往是「神秘」:眼睛看不見,卻從不撞到樹上、也不會撞到牆上,耳朵特別「尖」。其實不然。據許多生理學家和心理學家反覆測試:從解剖生理角度來看,盲童的聽覺器官與普通人並無明顯的器質性差異,所不同的只是,盲童的聽覺器官被迫獲得了更多的刺激機會,感覺功能因而得到了強化。
以上五種就是與盲人相處時不應有的心理。遭受了失明的不幸,盲人朋友的心理往往變得脆弱而敏感。如果我們再以上述心態與他們相處,只會讓他們更加痛苦。放下憐憫、恐懼、迷信與偏見,以平等、真誠的態度交往,才是對視障朋友最好的尊重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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