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作家歐亨利的小說《警察與贊美詩》中,有一名流浪漢為了躲避冬日饑寒,故意以身試法,只求進監獄混口飯吃。誰知這樣的情節,竟在現實中真實上演。
在浙江紹興,一名19歲青年花光了父親給他獨立生活的錢,餓了好幾頓之後,竟動起「進監獄吃牢飯」的念頭。
前天上午8點多,他手持一把水果刀闖進一戶民宅,既不偷也不搶,反而迫不及待地撥打電話「自首」:「我實在活不下去了,我在搶劫,你們趕緊來抓我吧!」
前天上午8點多,紹興望花小區內,王阿姨家的門鈴突然響起。打開門,門外站著一名陌生小伙,一臉稚氣。
「幹什麼的?」王阿姨問道。小伙沒有回答,眼神卻不停往屋裡掃。
王阿姨感覺不對勁,想趕緊把門關上,但小伙緊緊拉住門,使勁往外掰。王阿姨的力氣終究敵不過年輕人,大門最終還是被推開,小伙閃身進了屋。趁小伙不備,王阿姨趕緊衝出屋子,跑下樓喊鄰居幫忙。
王阿姨跑出來後,小伙突然將大門關上。
不一會兒,警察趕到現場。原來,是小伙自己撥打了110報警電話,主動叫警察來抓他。民警檢查後發現,王阿姨家東西一件不少,房間也沒有被翻動過,只在電腦桌下,發現了一把小小的水果刀。
經民警詢問,小伙道出了實情:父親給了他一筆錢,讓他學習獨立生活,沒想到他很快就把錢花光,接連餓了好幾頓。走投無路之下,他想起小說裡「進監獄有飯吃」的情節,於是拿了一把水果刀,闖進民宅後自導自演了這齣現實版《警察與贊美詩》。
民警隨後將他帶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等待他的,並不是想像中的「免費食宿」,而是法律的懲處。
法律人士指出,未經允許強行闖入他人住宅已涉嫌違法。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可處拘留、罰款;情節嚴重的,更可能構成《刑法》中的非法侵入住宅罪。何況手持刀具闖入民宅,一旦引發衝突或造成恐慌,還可能面臨更重的法律責任。
其實,真正遇到生活困境時,大可選擇正當的求助途徑:可向當地民政部門或救助管理站申請臨時食宿救助,也可聯繫家人、社區或公益組織。以身試法換來的「牢飯」,不僅會留下案底、影響今後的就業與生活,更讓家人擔心受怕,實在得不償失。
Copyright © 天天健康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