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公安廳公布了12月9日韶關市區一起爆炸案:一名男子因追求少女被拒,竟到對方家中引爆炸藥報復。目前,經北江區人民檢察院批准,北江公安分局富仁派出所以涉嫌爆炸罪,對犯罪嫌疑人黃運金執行逮捕。
今年10月30日晚10時30分許,韶關市北江區花坪鎮原曲仁礦務局支架廠變電站旁的一間出租平房內,突然傳出一聲震耳欲聾的巨響,隨即傳來一名少女「救命」的呼救聲。居住在附近的民工聞聲趕赴現場,見出租屋內有一名十多歲的少女在大喊救命,隨即用鐵棍撬開鐵門將她救出,並立即撥打110報警。
北江分局曲仁派出所、富仁派出所民警接報後迅速趕到爆炸現場。所幸事件未造成人員傷亡,但屋內物品大多已損毀。民警立即對現場進行保護和檢查,經勘查取證後初步得出結論:
一是犯罪嫌疑人十分熟悉現場周圍環境;
二是實施爆炸目的明確、針對性較強;
三是具有一定爆破專業知識,平常較易接觸到炸藥、雷管等危險爆炸物品;
四是十分熟悉事主情況,很有可能與事主家庭成員有糾紛或衝突。
根據上述判斷,警方隨後展開深入調查,查明事主貝某有一名14歲的女兒小貝,近期曾與支架廠順發二號煤礦一名湖南永興籍男青年黃運金(男,外號「捌零」,23歲)交往。但小貝以自己年紀太小、父母不同意為由,拒絕與黃運金繼續來往,導致兩人關係較為緊張。據悉,黃運金曾多次寫信給小貝,均被她撕毀並付之一炬。黃運金對此十分惱火,出言不遜,揚言要進行報復,最終不惜以身試法,製造了這起爆炸案。
遭遇感情糾葛或他人威脅恐嚇時,應保持冷靜,第一時間告知家人並向公安機關求助,切勿獨自承受壓力;任何以危險手段報復他人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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