驕陽似火、酷暑難耐,到江河湖海游泳消暑,歷來是人們喜愛的活動——既可清涼解暑,又能鍛煉身體。然而,對不諳水性或水性欠佳的人來說,一旦缺乏安全常識,游泳時極易發生溺水;若現場搶救不及時,短短數分鐘便可能招致滅頂之災。據統計,全球每年死於溺水者數以十萬計;在我國14歲以下兒童的意外死因中,溺水高居第一位,在水網地區尤為多見。
溺水是兒童期最常見的意外死因之一。溺水後,大量水分或水中異物同時灌入呼吸道並吞入胃中,直接妨礙氣體交換、引起窒息,這種情況約占85%~90%,傷者往往在5~6分鐘內即可死亡。另有約10%的溺水死亡,是由寒冷或嗆水刺激引發反射性喉頭痙攣所致——此時氣管雖未進水,同樣會造成急性窒息,溺水者因嚴重缺氧而昏迷、心臟驟停,過程更為迅速。因此,掌握溺水的現場急救方法極其重要。
醫學知識告訴我們,淡水和海水所含成分不同,引起的體內變化也不一樣。
淡水溺水:吸入肺內的水為低滲性溶液,進入血液循環後血液被稀釋、血容量急劇增加,超過心臟負荷,可引起心力衰竭、肺水腫和大量溶血。
海水溺水:吸入肺內的水為高滲性溶液,導致血管內液體大量滲出到肺組織,引起嚴重肺水腫,加重心臟負荷而致心力衰竭;另一方面,血液濃縮、有效血容量減少。
更為嚴重的是,無論淡水還是海水溺水,都會伴隨大量泥沙、雜質、穢物與細菌進入肺內,造成呼吸道阻塞或喉頭痙攣、聲門關閉,可致呼吸驟停、心跳驟停而死亡。
對溺水者而言,搶救越及時,成功率越高。千萬不可急於往醫院送而延誤寶貴的搶救時機,使傷者失去存活機會。在場人員應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第一步:清理氣道。迅速鬆開溺水者的衣服,用金屬湯匙柄或筷子等細長物撬開口腔,清除阻塞在口鼻的淤泥、雜草和嘔吐物,使其盡快恢復自主呼吸和心跳。
第二步:控出積水。若溺水者尚有呼吸和心跳,可將其置於頭低腳高位(墊高腹部),控出體內水分。
第三步:心肺復甦。若溺水者的呼吸和心跳已停止,應立即實施胸外心臟按壓與口對口人工呼吸。傳統做法的比例為4:1(兒童為5:1),即心臟按壓四次、人工呼吸一次;心臟按壓頻率為60~80次/分(兒童為80~100次/分),口對口向肺內吹氣頻率為15~20次/分(兒童16~20次/分)。需要提醒的是,按照目前國際最新的心肺復甦指南,按壓與吹氣比例已更新為30:2,施救者宜接受正規培訓,以最新急救規範為準。搶救的同時,應盡快撥打120急救電話,一邊急救一邊等候救護車與醫護人員到來。
每一位溺水者經現場急救後,都應送到正規醫院住院觀察治療至少24小時。因為無論溺於淡水還是海水,傷者在12小時內仍有可能發生暴發性肺水腫、腦水腫或重症肺炎,處理不當同樣可能致命。
急救醫學專家忠告:游泳務必注意安全。
一般而言,溺水時間短、獲救後有自主呼吸和心跳者,預後通常較好;獲救時呼吸心跳已停止者,復甦後常有腦部後遺症。珍愛生命,請時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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