驕陽似火,酷暑難耐,到江河湖海游泳歷來是人們喜愛的消暑活動,既能清涼解熱,又能鍛煉身體。然而,對不諳水性或水性不佳的人來說,若缺乏安全常識,游泳時極易發生溺水意外;一旦現場搶救不及時,便可能招致滅頂之災——「水不留情」。據統計,全球每年溺死的受難者數以十萬計。在我國14歲以下少兒的意外死因中,溺水高居第一位,尤以水網地區最為常見。
溺水是兒童期常見的意外死因之一。溺水後,大量水或水中異物同時灌入呼吸道並吞入胃中,影響氣體交換,引起窒息(這種情況約占85%~90%),約5~6分鐘即可致死。此外,寒冷及嗆水刺激還可能引起反射性喉頭痙攣(約占溺水死亡的10%),此時氣管雖未進水,同樣會造成急性窒息,溺水者因缺氧而昏迷、心臟驟停,死亡時間更短。因此,掌握溺水的現場急救方法極為重要。
醫學知識告訴我們,淡水和海水所含成分不同,引起的體內變化也不一樣:
淡水溺水:吸入肺內的水為低滲性溶液,進入血液循環後血液被稀釋,血容量急劇增加,超過心臟負荷,可引起心力衰竭、肺水腫和大量溶血。
海水溺水:吸入肺內的水為高滲性溶液,導致血管內液體大量滲出到肺組織,引起嚴重肺水腫,加重心臟負荷而致心力衰竭;另一方面,血液濃縮,有效血容量減少。
更為嚴重的是,無論淡水或海水溺水者,都會伴隨大量泥沙、雜質、穢物與細菌進入肺內,造成呼吸道阻塞或喉頭痙攣、聲門關閉,可致呼吸驟停、心跳驟停而死亡。
對於溺水者,搶救越及時,成功率越高。切不可急於送往醫院而延誤寶貴的搶救時機,使溺水者失去存活機會。
在場人員應迅速鬆開溺水者的衣服,用金屬湯匙或筷子等細長物撬開口腔,清除阻塞在口鼻的淤泥、雜草和嘔吐物,使其盡快恢復自主呼吸和心跳。
如溺水者尚有呼吸和心跳,可使其處於頭低腳高位(將腹部抬高),控出體內水分。
如溺水者呼吸和心跳已停止,應立即實施胸外心臟按壓與口對口人工呼吸,二者比例為4:1(兒童為5:1),即心臟按壓四次、人工呼吸一次。心臟按壓頻率為每分鐘60~80次(兒童為80~100次);口對口向溺水者肺內吹氣的頻率為每分鐘15~20次(兒童16~20次)。一邊持續搶救,一邊等候120急救中心醫護人員到來。
每一位溺水者經現場急救後,都應送到正規醫院住院觀察治療至少24小時。因為無論溺於淡水還是海水,傷者在12小時內仍有可能發生暴發性肺水腫、腦水腫或重症肺炎,處理不當同樣會致命。一般而言,溺水時間短、獲救後有自主呼吸和心跳者,預後通常較好;獲救時呼吸心跳已停止者,復甦後常留有腦部後遺症。
急救醫學專家忠告:游泳時千萬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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