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線對皮膚的傷害是日積月累的,許多人以為只要塗了防曬霜、撐了遮陽傘就萬無一失,其實防曬觀念中隱藏著不少誤區。以下整理7個必知的防曬常識,幫助你正確抵禦紫外線,守護肌膚健康。
皮膚科研究指出,成年人的黑色素瘤大多起因於兒童時期所受的暴曬。因此防曬應從小做起:6個月以下的嬰兒不宜進行海濱浴;7歲前的幼兒外出時應穿上T恤衫、戴上遮陽帽,並塗抹兒童專用防曬霜;夏季中午12點至下午2點紫外線最強烈,應盡量避免外出。
根據資料顯示,普通人累積日曬約5000小時才可能引發皮膚癌。但要注意的是,這個「額度」不僅包括夏季烈日的暴曬,也包括日常生活中所有與陽光的接觸。日曬次數越多,「扣分」越多,當5000小時耗盡後,再將皮膚暴露於陽光下就非常危險了。
眾所周知,暴曬會形成色斑、皺紋和皮膚鬆弛,但這些僅是肉眼可見的傷害。事實上,紫外線還會對細胞與基因造成破壞:有些細胞當場被殺死,有些受損細胞則會釋放化學物質,刺激毛細血管破裂,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曬紅」。尤其是UVA能深入滲透皮膚、破壞DNA,使皮膚失去彈性,嚴重時甚至可能引發皮膚癌。
首先要清楚認識到:紫外線本身是不發熱的。在海邊、爬山或滑沙時,你感覺越涼爽,紫外線反而可能越強。此外,海面、沙地和雪地都會反射紫外線,進一步加重皮膚負擔,千萬別因為體感涼快而忽略了防曬。
市面上的防曬乳以SPF號碼分成不同檔次,號碼越大,保護時間越長。通常防曬乳的保護時間為SPF號碼乘以15分鐘,例如SPF8的防曬時間約為120分鐘。選購建議如下:
雖然SPF30阻隔紫外線的能力強於SPF15,但這並不代表它能阻隔雙倍的紫外線。如果SPF15能阻隔約94%的紫外線,那麼SPF30則能阻隔約97%。換句話說,高係數帶來的增益是遞減的。更重要的是,無論使用哪種防曬霜,都應每隔2至3小時重新塗抹一次,才能維持穩定的防護效果。
事實上,仍有約50%的紫外線可以透過遮陽傘。傘面主要隔離的是讓人產生灼熱感的UVB,而穿透力更強的UVA(皮膚老化的元兇)卻能輕易穿透傘面,持續傷害肌膚。因此,即使撐了遮陽傘,也應搭配防曬乳使用,才能做到全面防護。
結語:防曬是一門科學,也是一場持久戰。避開以上7個常見誤區,從小做起、按需選擇防曬係數、定時補塗,再搭配遮陽傘等物理防護,才能真正降低紫外線對皮膚的傷害,遠離色斑、皺紋乃至皮膚癌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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