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高氣爽,菊黃蟹肥,深秋正是吃蟹賞菊的好時節。螃蟹不僅味道鮮美,營養價值也相當高;柿子同樣是秋令美食,甜糯滑爽、口感宜人,富含多種營養素。然而,不少讀者反映,這兩種秋季佳品若同時食用會產生「相克」作用,引起身體不適。這個流傳已久的話題,再次引發人們對「食物相克」的關注與討論。
近年來,有關「食物相克」的書籍長期占據生活類圖書銷售排行榜前列,且篇幅越出越厚,所列「相克」搭配從百餘種一路增加到上千種,圖文並茂,深受讀者歡迎。但這種說法也引發了營養學界的爭議,許多營養專家認為其中不少內容是以訛傳訛的無稽之談。
為此,本報特別採訪天津市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營養科李艷玲主任,請她為大家解釋什麼是「食物相克」,以及應如何科學地看待這一說法。
李主任指出,古籍所載和民間流傳的「食物相克」說法,大部分是我國古代醫學家和勞動人民長期實踐經驗的總結。「相克」的本義是指「相互影響」,即食物之間(包括各種營養素與非營養素)相互制約的關係,也應包括因食物搭配不當而引起的中毒反應。更廣泛地說,是指兩種食物不合理混食後,由於其營養素、非營養素的特性不同,在人體消化、吸收乃至代謝過程中,降低了食物營養素的生物利用率。可見,把「食物相克」單純理解為兩種食物混吃後的中毒反應,並不全面。
在很多情況下,幾種食物不宜混合進食,是因為它們各有不同的營養成分,混合後可能引起生物化學反應:有的酸鹼中和、營養相互抵消;有的相互化合,導致食物原有營養量減少,使人體吸收能力降低,但通常不會產生明顯副作用。
例如,民間常說豆腐與菠菜不宜同吃,原因是菠菜中草酸含量較多,易與豆腐中的鈣結合形成不溶性的草酸鈣鹽,妨礙人體吸收。不過,李主任分析,草酸降低鈣吸收這種相互影響難以避免,也屬正常現象。即使同一餐對鈣的吸收略有減少,也不一定就會缺鈣——下一餐鈣的攝入占了上風,自然能補回來。更何況,烹飪菠菜前一般都會先用開水焯一下,經過焯水後大部分草酸已釋出,更不必擔心草酸的破壞作用。
相比之下,柿子不宜與紅薯一起吃的說法則有一定道理。紅薯中的糖分在胃內發酵,會使胃酸分泌增多,與柿子中的鞣酸、果膠反應發生沉澱凝聚,產生硬塊。若食用過量,可能造成腸胃出血或胃潰瘍。因此建議大家盡量避免兩者在短時間內同時食用。
民間盛傳維生素C與海鮮不宜同食,一般解釋是:海鮮尤其是蝦,砷含量較高,且多為五價砷,本身無毒;若與維生素C同食,後者的還原作用會將五價砷轉變成三價砷(即砒霜),從而產生毒性。
李主任指出,這種說法是片面的。大部分化學反應如氧化、還原等需要特定環境才能進行,在人體內一般不會發生此類反應。即便某些食物搭配確實產生微量不良成分,人體複雜的結構也能很快將其分解,即使無法消化也會通過排泄排出體外。一般情況下,建議海鮮與富含維生素C的食物隔開一段時間食用,主要是考慮到維生素C會影響海鮮中蛋白質的吸收,與「同食產生毒素」並無太大關係。
回到秋季大家最關心的螃蟹與柿子問題。李主任解釋,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食物同食後,可能在機體內共同產生寒涼或溫熱效應,破壞機體生理的動態平衡。如同屬寒涼之性或溫熱之性、滋膩之性或火燥之性的食物,容易對身體產生不良影響。螃蟹和柿子同屬寒性食物,一起吃可能導致腹痛、嘔吐、腹瀉等症狀。
她特別提醒,食物本身變質或被毒素污染的情況,不應歸為「食物相克」。以蟹類為例,腐敗變質後會產生有毒的胺類物質,若食用後發生中毒甚至死亡,往往被誤認為是「食物相克」,實際上卻是食品安全問題。
最後,李主任告訴讀者,現代營養學認為,人體需要多種營養素,因此建議攝入多樣化的食物。新版《中國居民膳食指南》提倡每天食用多種果蔬,盡量做到營養全面、膳食平衡。多吃蔬菜水果一般有益無害,不必過多顧忌「相生相克」之說。
每一種食物都不是完美的,只有合理搭配才能實現營養均衡。如果被「食物相克」理論束縛,這不敢吃、那不敢吃,戰戰兢兢,實在得不償失。
Copyright © 天天健康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