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暴露隱私」似乎成了現代人的一種「時尚心病」。人們已不再滿足於把秘密寫進日記本裡獨自品味,而是渴望「受眾」與「互動」。於是,一批以「曬秘密」為主題的網站應運而生,迅速走紅。人們將自己的隱私或內心深處的秘密公布在網路上,與素不相識的陌生人分享交流。「曬秘密」網站的風行讓我們發現:也許,我們心中的秘密,本就需要被分享。
心理學研究指出,人的心理可以劃分為三個領域:一個是可以讓別人覺察到的部分,即自己知道、別人也知道的層面,稱為「透明區」;另一個是不能讓別人發現的層面,即自己知道而別人不知道的部分,稱為「隱匿區」;還有一個是自己不知道、別人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的部分,被稱為「潛在區」。
研究發現,這三個區域在一個人心理總量中所占的比例,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他在生活中獲得幸福感的能力。在健康的心理狀態中,透明區應該最大,隱匿區較小,潛在區最小;如果隱匿區大於透明區,或者潛在區過大,都屬於不健康的心理狀態。
由此可見,不可告人的內心秘密對我們的心理是一種壓力。秘密越多,壓力越大。因此人們總在不斷尋求宣洩的途徑,把秘密以某種方式說出來,就是對壓力的一種釋放。至於連自己都不甚明了的潛在區,則需要透過與他人交流,從「旁觀者清」的角度獲得啟示,或者直接尋求心理醫生的專業協助。
「曬秘密」網站之所以能形成一個「市場」,正是因為人們存在這樣的心理需求。而且在虛擬、匿名的世界裡,人們卸下了現實生活中的「抑制」,平時不敢說的話、不敢講的事都可以在網路中呈現出來,即使肆無忌憚,也不會產生任何利害衝突。
性是人類隱私的核心內容。在那些名為「秘密」的網站上,設有兩性之間、親情之間、同事之間等板塊,但被網友公開的秘密絕大多數都涉及兩性關係——例如初戀給了誰,或是婚外情、一夜情之類的隱私,甚至有人會把性愛的過程和細節描述下來。有些網友直言,那些過激的「秘密」幾乎讓這些網站變了調。在公眾領域,性依然是人類的最高禁忌,可這些曬秘密者為何樂於暴露自己的性經歷呢?
人有兩個「自我」:一個是社會的自我,即別人眼中的「我」;另一個是心理的自我,即自己眼中的「我」。在網路這種虛擬的人際交往中,人們如何塑造別人眼中的「我」?由於沒有現實的社會功利和身分地位的差別與比較,人們只剩下最本質的東西——性的比較。在陌生人眼中,你的學歷和經濟條件可能都毫無意義,但性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溝通,並且在任何人之間都具有可比性。所以,暴露性就是在網路中塑造了一個最具體的自我。
人不僅要塑造別人眼中的自我,還要塑造自己眼中的自我,而性尊嚴正是自己眼中的自我。按照佛洛依德的觀點,人是從自己對異性的「性」吸引力來判斷自身價值的,所以一切與性有關的東西不僅具有誘惑力,而且是人類心理中最敏感的部分。與異性的關係無論成功或失敗,在自己的潛意識裡都是自我價值的一個「佐證」,因此人們會不自覺地把這類隱私暴露出來,這其實是一種表現欲的體現。對有故事的人而言,不管他的故事多麼淒美,講起來時都像在「如數家珍」。
「自我暴露會讓別人喜歡你。」美國社會心理學家西迪尼·朱亞德透過一系列實踐得出了這個結論。
所謂「自我暴露」,就是把自己私人性的方面顯示給他人,或把有關自我的內層資訊傳遞給對方,讓別人最大限度地了解自己。在現實生活中,善於自我暴露的人往往是自信的,因為把自我向別人緊緊封閉,本身就是一種示弱。
良好的人際關係,正是在自我暴露逐漸增加的過程中發展起來的。隨著信任程度和接納程度的提高,交往雙方會越來越多地暴露自己。因此,自我暴露的廣度和深度,是人際關係深度的一個敏感「探測器」。
提倡「自我暴露」,並不是要你不看對象、不分場合、不問情由地「胡暴亂露」一通。人們最喜歡那些與自己的「自我暴露」處於相同水平的親密關係之人,所以「自我暴露」要遵循相互性原則,應根據相互關係中對方的特點採取相應的對策。這裡的「相互性原則」還有另一層含義:「自我暴露」必須緩慢到相當溫和的程度,緩慢到足以使雙方都不致感到驚訝的速度。如果過早涉及太多個人親密話題,反而會引起對方強烈的排斥情緒,引發焦慮和自衛反應。
一般情況下,關係越密切,人們的自我暴露就越廣泛。但有一個特例——網路交際。在網路中,彼此毫無關係的人,卻可能達到完全的自我暴露。因為在虛擬空間裡,人們覺得對方不可能介入自己的現實生活,風險體驗下降,尷尬和羞恥感也隨之降低。
那麼,網路中自我暴露所遵循的「相互性」是什麼呢?那就是既滿足了別人的偷窺欲,同時也滿足了自己「被接納」和「親密感」的需求。人是社會性動物,需要融入同類之中;但每一個心靈又是獨立而孤獨的,所以我們在現實中尋找人際的牽絆,在虛擬中尋找心靈的連結。「曬秘密」,正是緩解了現代人的孤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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