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文化中早有「字如其人」、「字品如人品」的說法。西漢思想家、文學家揚雄便曾提出:「言,心聲也;書,心畫也;聲畫者,君子小人之所動情乎?」意指言語是內心的聲音,文字則是內心的圖畫。這些觀點被後世的筆跡學者視為這門學問的思想根源。
那麼,現代的筆跡分析究竟是如何進行的?美國《今日心理學》(Psychology Today)雜誌高級編輯詹姆士·毛羅在深入研究多位筆跡學家的實務工作後,總結出他們分析字體的五種主要方法:
書寫當下的身體狀態會直接反映在筆跡上。例如書寫者手部顫抖,筆跡也會隨之呈現相應特徵;而當人感到緊張——例如企圖冒充他人筆跡時——下筆力度往往會不自覺地加大。

日常習慣往往會滲透到書寫之中:平時愛整潔的人,字體通常也比較工整整潔;文化程度較低的人較容易寫出錯別字;不喜別字;不喜歡自己名字的人,簽名常常潦草得難以辨認,甚至乾脆用一條橫線從中間劃過,把名字整個「一筆勾銷」。
人類學家發現,有些身體語言的含義在各種文化中都是相通的,例如快樂、悲傷、痛苦、愉悅、憤怒等情緒的表達方式大同小異。筆跡可視為身體語言的書面延伸,因此同樣能傳遞這些訊息:情緒高漲的人,筆畫往往向上揚起;自我膨脹的人,則傾向把自己的名字寫得比其他字更大一些。
心理學家弗洛伊德經常運用的一條原則是:一個人把某件事做得過分,通常意味著他在補償自己欠缺的地方。將此原則套用到筆跡上,例如書寫「我愛你」時刻意把「愛」字寫得比其他字大一倍,反而可能暗示他其實並不愛對方。
筆跡分析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經驗歸納:分析師會研究大量性格特徵已經明確的人的字跡,從中找出反覆出現的筆跡模式,逐步建立「筆跡—性格」的對應關係。例如有實驗研究發現,犯有重罪的罪犯在白紙上書寫時,左邊留空往往參差不齊,對應其藐視社會規則的心態;該研究更發現重罪罪犯具有25種異於常人的筆跡特點。
需要提醒的是,筆跡與性格、情緒之間的關聯雖然引人入勝,但主流心理學界對筆跡學的科學效度仍有爭議,尚未形成一致認可。因此,筆跡分析更適合作為認識自我的一種趣味參考,而不宜作為評判他人品格或能力的唯一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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