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時期藥物中毒相當常見,其發生率僅次於家庭意外傷害,多見於2至4歲的幼兒,且以男孩居多。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對外界充滿好奇心,卻缺乏必要的判斷力,若藥物或毒物保管不當,很容易因誤服而導致中毒。
此外,由於小兒患病的機會遠超過成人,用藥的機會也相對較多,但他們的解毒功能遠不如成人健全,對藥物的耐受力也明顯不足,尤其是嬰幼兒,因此用藥更容易產生毒副作用。臨床上,兒童藥物中毒常見於鎮靜安眠藥、止痛藥、鎮咳藥、抗生素、皮膚外用藥及胃腸道用藥等。
大多數情況下,醫師可依據毒物接觸史及用藥史進行診斷,其特徵性的中毒表現與成人類似。然而,若中毒史不明確、患兒無法準確描述,或就診時已昏迷不醒,臨床診斷就會變得相當困難。有些藥物中毒的症狀和體徵甚至與常見的內科疾病相似,容易發生誤診或漏診。
舉例來說,成人注射鏈黴素等藥物出現毒副作用時,可能先出現耳鳴、眩暈等症狀,及時停藥即可避免耳聾發生;但嬰幼兒不會表達,往往難以及時發現,有時即使已發生耳聾也不易察覺,甚至過了一段時間才被發現,因而錯失治療良機。
家長應避免兒童接觸有毒、有害的物品,一方面在小兒用藥過程中仔細觀察、及早發現毒副作用;另一方面應對中毒症狀保持高度警覺,特別是出現以下情況時:
此時應蒐集現場物品,包括嘔吐物、剩餘食物、器具、大小便等,以便就診時供醫護人員參考。
對於懷疑急性藥物中毒的患兒,若病情較輕,可先觀察並給予一般處理。應立即將患兒移離毒物污染場所,這一步往往勝過之後數小時甚至數日的治療。
被毒物污染的衣物應立即脫掉,並用大量清水反覆清洗接觸毒物的皮膚15分鐘以上。切記不可使用熱水,以微溫水為宜。
眼內沾染毒物時,可用生理食鹽水或清水徹底沖洗;若是強酸或強鹼濺入眼內,更需反覆沖洗,時間不少於半小時。
對於口服攝入的毒物,除非毒物性質不允許(如強酸、強鹼等腐蝕劑,或吞服煤油、汽油),或患兒神志不清無法配合,否則應盡量清除所有攝入的毒物。一般毒物在吞服6小時內均應催吐:可讓患兒喝下大量微溫鹽水(半量鹽加入250毫升水)或牛奶3至4杯後,再用棉棒、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誘發嘔吐。
誤服強酸者,可先服用蛋清水1000至1500毫升以稀釋酸的濃度,接著口服蛋清、牛奶、豆漿200毫升或花生油150毫升,切忌服用碳酸氫鈉。誤服強鹼者,則可先服用醋加以中和,然後再服用生蛋清、牛奶或植物油。
若採取上述措施後,患兒病情仍無好轉甚至惡化,應立即送往醫院搶救治療,切勿延誤。平時家中藥品應妥善收納於兒童無法取得之處,才是預防藥物中毒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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