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安交管局了解,近年來因遭遇交通事故時未採取緊急避險措施,或缺乏避險常識而加重事故損害的現象呈上升趨勢。交管部門特別提示廣大駕駛人,遇到交通事故應掌握以下九條避險措施,關鍵時刻方能化險為夷。
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立即停車並保護現場,第一時間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50米至100米處設置警示標誌;若事故發生在高速公路上,警示標誌應設置在150米以外的位置,以防引發二次事故。
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應及時報警並撥打120急救電話。若車輛變形導致車門、車窗無法打開,造成人員被困車內,或車輛起火、涉及危險化學品,應立即撥打119請求消防救援。
搶救受傷人員時,首先要保持傷者呼吸通暢,切勿隨意翻動傷者。同時檢查傷者的受傷部位,採取止血、包紮或固定等救護措施。若因搶救傷員必須變動現場,應事先標明事故車輛及人員的原始位置,以便事後勘查認定責任。
車輛撞擊後失火時,駕駛人應立即熄火停車,切斷油路和電源,並讓車內所有人員迅速離開車輛。如車身因碰撞變形、車門無法打開,可嘗試按壓車窗或打破玻璃脫身。若身上著火,應立即下車倒地翻滾壓滅火燄,切勿張嘴深呼吸或高聲呼喊,以免灼傷呼吸道。
車輛翻車時,駕駛人應雙手抓緊方向盤,兩腳鉤住踏板,讓身體隨車體一同旋轉,避免在翻滾過程中受到劇烈撞擊;乘客則應趴伏在座椅上,並抓住車內固定物,盡量降低受傷風險。
車輛落入水中時,若水位較淺尚未淹沒車輛,應設法從車門逃生;若水較深,應先深吸一口氣儲備氧氣,再迅速用力推開車門浮出水面,切勿驚慌失措白白耗費體力。
車輛遭追尾碰撞時,若碰撞部位不在駕駛人一側,駕駛人應雙手緊握方向盤,兩腿向前蹬直,身體向後傾斜,保持身體平衡,以免車輛撞擊瞬間頭部撞上擋風玻璃;若碰撞部位靠近駕駛人或撞擊力道過大,駕駛人應迅速躲離方向盤,並將兩腳抬起,避免受到擠壓傷害。
行駛中車輛突然爆胎時,千萬不可急踩煞車,應緩慢放鬆油門,讓車速自然下降,待車身穩定後再慢慢向右側路邊停靠,避免因急煞導致車輛失控側滑。
車輛行進中煞車失靈時,應不斷踩踏煞車踏板,同時拉起手煞車,並持續按鳴喇叭警告其他車輛和行人。隨後迅速將排檔換入低速檔,利用引擎負驅動力減速;也可借助上坡路段慢慢停車,或選擇路坎、路邊進行側面碰擦減速。減速停車時應盡量以車體側面與物體接觸,避免正面衝撞造成更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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