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是一種常見的傳統調味品,主要成分為谷氨酸鈉,適量使用能為菜肴增添鮮美滋味。然而,若使用方式不當,不僅無法達到提鮮效果,還可能產生不良後果。以下整理出12個使用味精的重要注意事項,讓您烹調時更加得心應手。
肉類本身含有豐富的谷氨酸,與菜肴中的鹽分相遇並經加熱後,會自然生成味精的主要成分——谷氨酸鈉。除了肉類之外,其他本身就帶有鮮味的食材,如雞蛋、蘑菇、茭白、海鮮等,也沒有必要額外添加味精。
味精在80℃至100℃的溫度下才能充分發揮提鮮作用。涼菜的溫度偏低,味精難以溶解發揮作用,甚至會直接粘附在食材上,既無味又掃興。如果做涼菜時一定要放味精,建議先用少量熱水將味精溶解,再拌入涼菜之中。
酸味明顯、醋放得比較多的菜肴不宜加入味精。因為味精在酸性環境中不易溶解,而且酸性越強,溶解度越低,鮮味效果也越差。因此,糖醋裡脊、醋熘白菜等酸味較重的菜肴都不應放味精。
許多人在調製餃子餡、春卷餡時習慣放點味精,其實這樣並不安全。味精拌入餡料後,會一起經過蒸、煮、炸等高溫過程;只要溫度超過100℃,味精就會發生變性,不但失去鮮味,還會形成焦谷氨酸鈉,危害人體健康。因此除了餡料之外,烹調熱菜時也應在菜肴即將離火時再加入味精。
在適當的鈉離子濃度下,味精的鮮味才能更加突出。因此味精只有在鹹味菜肴中才能展現鮮美的風味;若在甜味菜中加入味精,不但無法增鮮,反而會抑制甜鮮的本味,甚至產生一股異味。雞茸玉米羹、香甜芋茸等菜肴都不宜加味精。
烹調時若在菜肴溫度很高的情況下投入味精,味精會發生化學變化而轉變成焦谷氨酸鈉,非但起不到調味作用,反而可能產生輕微毒素,對人體健康不利。科學實驗證明,在70℃至90℃之間,味精的溶解度最佳。
溫度過低時味精不易溶解。若想在拌菜中使用味精提鮮,可先將味精用溫開水化開,待晾涼後再澆淋在涼菜上。
在鹼性溶液中,味精會發生化學變化,產生一種帶有不良氣味的谷氨酸二鈉。因此烹製鹼性食物時不要放味精,例如以鹼水發製的魷魚,就不宜添加味精。
味精在酸性菜肴中不易溶解,酸度越高越難溶解,提鮮效果也越差,因此酸度較高的菜肴應避免使用味精。
凡是甜口菜肴,如「冰糖蓮子」、「番茄蝦仁」等都不應加味精。甜味菜加了味精非常難吃,既破壞了鮮味,又破壞了甜味。
過量的味精會產生一種似鹹非鹹、似澀非澀的怪味,使用味精絕非多多益善。一般而言,每人每天食用味精不宜超過6克,否則可能引起頭痛、噁心、發熱等症狀,過量食用也可能導致高血糖。老年人及患有高血壓、腎炎、水腫等疾病的患者應謹慎食用。
炒黃菜即炒雞蛋。雞蛋本身含有大量谷氨酸,炒雞蛋時一般都會放些鹽,而鹽的主要成分是氯化鈉;經加熱後,谷氨酸與氯化鈉會結合生成新的物質——谷氨酸鈉,也就是味精的主要成分,使雞蛋呈現純正的鮮味。炒雞蛋再加味精猶如畫蛇添足,加多了反而不美。
味精本身是安全的調味品,關鍵在於「用得其所」:掌握好溫度、酸鹼環境與用量,避開本身已具鮮味的食材,就能讓味精發揮最佳提鮮效果,同時兼顧全家人的飲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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