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飽受抑鬱症困擾,張先生遍尋名醫,病情卻始終反覆難癒。原因在於,他每次治療未滿一個療程便更換醫生或藥物。原來,張先生每次就診後,都會仔細研讀醫師所開藥物的說明書,一旦看到副作用資訊,便自作主張減少藥量。
類似張先生的情況,在抑鬱症患者中相當常見。許多患者在短期服藥後自覺無效,不是換醫生就是換藥;有些患者則容易受說明書上副作用描述的暗示,擅自減藥或要求醫生換藥。
除了主動停藥外,也有部分患者屬於被動停藥或減藥。由於不少抗抑鬱藥確實存在一定副作用,有些患者漏服或忘服後反而感覺較為輕鬆,於是無意識的停藥逐漸演變為有意識停藥。然而,無論哪種形式的擅自停藥,最終都不利於病情康復。
這種情況在康復階段表現得更為普遍。許多患者經過治療後症狀基本消失,便產生「病恥感」,不願繼續服藥;也有些患者確實覺得自己已恢復正常、不再需要用藥。事實上,患者的自我感受並不能作為是否停藥或減藥的標準,用藥調整應由醫生專業評估決定。
目前,中華醫學會精神病學分會情感障礙學組、北京大學精神衛生研究所聯合全國近20個城市地區的精神病專科醫院及綜合醫院精神心理科,開展了關於抑鬱症治療態度整體評價和治療現狀的調查。結果顯示,目前44%的抑鬱症患者都有擅自停藥或減藥的經歷,同時有近60%的患者在治療中出現合併用藥並產生不良反應的情況。
專家提醒廣大抑鬱症患者,治療期間不要輕言放棄,務必按完整療程堅持治療。進入康復期後,患者應維持1~6個月的鞏固用藥。同時,康復期也是調整患者心理狀態、學習適應家庭生活和社會生活的關鍵階段,不能認為「能吃、能睡、能幹活」就是痊癒的標誌。此外,治療過程中最忌諱頻繁更換醫生,因為容易導致治療方案紊亂,不利於患者的康復。
據中華醫學會精神病學分會情感障礙學組的調查報告顯示,抑鬱症治療中患者合併用藥的現象也非常普遍。
專家指出,抑鬱症患者一旦伴有頭痛、失眠等症狀時,個別醫生會應患者要求再開一些其他藥物。一般而言,醫生開藥都會避開與抗抑鬱藥物禁止配伍或不宜配伍的藥物,但個別醫生也存在盲目合併用藥的情況,這就容易出問題。
需要注意的是,合併用藥應屬短期行為,身體症狀一旦消失應馬上停藥。除了存在不良反應風險外,一旦出問題,醫生還難以判斷究竟是哪種藥物引發,給停藥或調藥造成困難。另外,當治療起效進入後期減藥階段時,由於不知是哪種藥物發揮療效,也無法正確判斷究竟該減多少藥量。因此,抑鬱症治療應以單一用藥為宜,任何用藥調整都務必在醫生的專業指導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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