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50多歲女性,因家庭瑣事長期困擾,出現精神恍惚、胡思亂想、夜夜難以入睡等症狀,持續約兩個月,表現與抑鬱症十分相似。家屬想知道:可以吃什麼藥?應該怎麼治療?
若出現持續情緒低落、失眠、思緒混亂等症狀,建議盡早前往精神科或身心科就診,由專業醫師進行詳細評估與診斷,切勿自行判斷病情或擅自購買藥物服用。
抗抑鬱藥是目前治療抑鬱症最主要、也是最便捷易行的方式。雖然抗抑鬱藥種類繁多、作用機制不盡相同,但每一種藥物大約只對三分之二的患者有效,仍有一部分患者可能對特定藥物反應不佳。
抗抑鬱藥的起效時間通常需要2~4週,因此開始服用一種藥物後,至少應持續使用4週以上,再判定是否有效。若效果不佳,可嘗試換用作用機制不同的另一種藥物,仍有機會獲得良好療效。
若使用兩種以上不同作用機制的藥物、且經過足夠療程治療仍然無效,則稱為「難治性抑鬱症」。這類患者可嘗試合併藥物治療,包括:
抑鬱症是容易反覆和復發的疾病。有效的藥物治療通常在三個月後可達到症狀消失、社會功能恢復,即所謂的「臨床痊癒」。但此時若貿然停藥,許多患者的症狀可能再度出現。
一般建議:
除了藥物治療外,配合心理治療(如認知行為治療)、規律作息、適度運動以及家人的理解與支持,都有助於病情康復。任何用藥調整都應在醫師指導下進行,才能安全有效地戰勝抑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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