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44歲的諮詢者表示,前天到當地醫院心理門診就診。由於病人較多,醫生僅與其交談了十多分鐘便看下一位。離開診間時,見門邊半擋著一名面色看起來不太健康的人,諮詢者因此十分緊張,小心翼翼地側身出門,避免與對方發生碰觸。
由於背對著走廊方向出門,側身出來後需轉身180度才能對準過道方向。就在剛轉過身的瞬間,對面正好走來一個人,因轉身與行走速度稍快,對方手持病歷本、掛號單及處方箋,手部擺動著從其腰際、臀部高度附近擦身而過,距離相當近。
因對面正是皮膚性病科門診,推測對方是前往該科就診,諮詢者隨即陷入強烈不安:萬一對方手中除了病歷本、處方單之外,還藏有大頭針之類可能刺傷皮膚的物品,是否可能在擦身而過的瞬間先刺傷對方、緊接著又刺傷自己,因而無辜感染愛滋病?
諮詢者仔細回想:當時並未感覺疼痛,也沒有被東西刮到或碰到的感覺;而且掛號時只領到病歷本、掛號單與處方箋,掛號室並沒有發放大頭針。理性上判斷,若真被針刺傷,當下應會感到疼痛並立即發現,既然毫無痛感,應代表根本未被刺傷。但腦中隨即又冒出另一個疑慮:「會不會因為當時太緊張,即使被碰到或刺傷也感覺不到痛?」
晚上返家後,諮詢者請家人協助檢查全身是否有針眼或刮傷,家人檢查後表示並未發現任何傷口,心情才稍微安定。然而睡前在檯燈下發現左手掌接近腕關節肉厚處有一個小紅點,外觀像是蚊子叮咬所致——皮膚完整無破損,僅是一小紅點,用手觸摸還略高於皮膚、有小凸起的感覺。原打算隔天再請家人確認,卻忘記了;第三天起床後再次看到紅點,又開始擔心起來。所幸仔細觀察皮膚仍是完整的(若真是針刺傷口,才第三天不可能已完全癒合),判斷應是蚊蟲叮咬,但心中始終揮不去「是否會因此無辜感染愛滋」的疑慮。
希望還有醫生能幫忙解答,謝謝。
(發表於2008-9-11 13:51:31)
你不會因此而感染愛滋病的。
愛滋病毒(HIV)的傳染必須同時滿足特定條件,主要傳播途徑僅有三種:不安全性行為、共用針具或輸入受污染的血液製品、以及母子垂直傳染。HIV一旦離開人體,在環境中會極快失去活性,無法透過日常接觸、衣物摩擦、病歷本、紙張等物品傳播。
就本案而言:雙方僅是短暫擦身而過,並未發生實質接觸;當事人全程沒有任何痛感,家人詳細檢查也未發現傷口;手腕上的紅點皮膚完整、略有凸起,完全符合蚊蟲叮咬的特徵,而非針刺傷口。退一步說,即使對方手中真的有大頭針,在沒有可見傷口、沒有出血的情況下,也不構成任何感染風險。
反覆回想事件細節、不斷自我檢查、事後仍難以放心的狀態,是典型的「愛滋恐懼」(俗稱恐艾)表現,常與焦慮體質密切相關。若您原本就有就診心理門診,建議持續追蹤並主動與醫師討論這類反覆出現的擔憂;必要時也可至感染科接受正規的HIV篩檢,用科學檢驗結果取代反覆猜疑,才能真正放下心中的大石,恢復安穩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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