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血糖標準值,是糖尿病防治與病情管理的第一步。無論是健康民眾想及早發現血糖異常,還是糖尿病患者需要監測控制成效,掌握血糖的正常範圍與診斷標準,都有助於及時就醫、穩定血糖。以下為您整理空腹血糖、餐後血糖的參考值,以及國際通用的糖尿病診斷標準。
一般而言,健康成人的血糖參考值如下:
空腹血糖(至少8小時未進食):正常應低於 5.6 mmol/L(100 mg/dL);
餐後2小時血糖:正常應低於 7.8 mmol/L(140 mg/dL)。
當空腹血糖介於 6.1~7.0 mmol/L(110~126 mg/dL)之間,稱為「空腹血糖受損(IFG)」;餐後2小時血糖介於 7.8~11.1 mmol/L(140~200 mg/dL)之間,則稱為「糖耐量減低(IGT)」。這兩種情況屬於糖尿病前期,雖尚未達到糖尿病診斷標準,但已顯示血糖調節功能出現異常,應積極調整飲食與生活方式,並定期追蹤檢測。
目前國際通用的糖尿病診斷標準,主要依據1999年世界衛生組織(WHO)與國際糖尿病聯盟(IDF)公布的準則,同年獲中華醫學會糖尿病學分會認同,並建議在中國執行。診斷依據包括血糖數值與臨床症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即可確診:
1、具有典型糖尿病症狀(如多飲、多尿、多食、體重下降),且任意時間血糖 ≥ 11.1 mmol/L(200 mg/dL);
2、空腹血糖 ≥ 7.0 mmol/L(126 mg/dL);
3、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服糖後2小時血糖 ≥ 11.1 mmol/L(200 mg/dL)。
1、若無典型症狀,僅一次空腹血糖 ≥ 7.0 mmol/L 或餐後血糖 ≥ 11.1 mmol/L,應於另一天重複檢測,再次達標方可確診;
2、無症狀者不能僅憑一次血糖值下診斷,必須另一次檢測同樣超過診斷標準;
3、在急性感染、外傷、手術或其他應激情況下測得的明顯高血糖,不能立即診斷為糖尿病,應待應激狀態解除後重新評估;
4、兒童糖尿病多數症狀嚴重、血糖偏高、尿糖及尿酮體呈陽性,通常無需做糖耐量試驗;少數症狀不明顯者,則需檢測空腹血糖或進行糖耐量試驗。
符合下列之一者可診斷為糖尿病:
1、有典型糖尿病症狀,任意時間血糖高於 11.1 mmol/L(200 mg/dL);
2、空腹血糖兩次或兩次以上高於 7.8 mmol/L(140 mg/dL);
3、空腹血糖不超過 7.8 mmol/L 但懷疑糖尿病者,可做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服糖後2小時血糖超過 11.1 mmol/L;若無糖尿病症狀,尚需另有一次血糖超過 11.1 mmol/L。上述血糖值均為靜脈血漿葡萄糖濃度。
1、有糖尿病症狀,且任意血糖 ≥ 11.1 mmol/L;
2、空腹血糖 ≥ 7.0 mmol/L;
3、糖耐量試驗2小時血糖 ≥ 11.1 mmol/L(OGTT仍按世界衛生組織的要求進行)。
與1985年標準相比,1997年ADA將空腹血糖的診斷切點由 7.8 mmol/L 下調至 7.0 mmol/L,使更多早期糖尿病患者能夠被及時發現、及早治療。
掌握血糖標準值與診斷標準,是糖尿病管理的重要基礎。若檢測發現血糖異常,切勿慌張,應及早就醫複查,由專業醫師評估確診。確診後只要積極配合治療、控制飲食、規律運動並定期監測血糖,多數患者都能將血糖維持在穩定範圍,有效延緩併發症的發生,維持良好的生活品質。
Copyright © 天天健康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