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屬外感時病,若患者體質素健,通常數日即可痊癒。然而少數病人因心氣素虛、感邪較重,外邪乘虛襲肺,稽留數日後內捨於心;再加上過用汗法,致使營陰不內守而隨汗外洩——汗愈洩則氣愈乏,氣愈乏則陽愈虛,最終釀成陽氣暴脫證。這種由感冒「小恙」演變為陽亡危候的情況,歷代醫家早有深刻論述。
東漢張仲景在《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篇中,多次告誡表證不可發汗太過,否則會導致陽亡之變,並特設若干含有人參、乾薑、附子的方劑,以備臨證救急之需。
清代吳澄在《不居集》中專設「外感致虛論」,指出:「若體虛之人,感之而妄用汗、吐、下之法,重者當時受傷,變症甚速,輕者元氣暗損,或遷延數日,亦必終歸外損耳。」由此可見,「體虛」是感冒病情突然惡化的根本原因,而妄用汗法則是誘發病變的關鍵因素。
醫林俗語有云:「傷寒偏死下虛人,傷風亦有戴陽證。」其中「下虛」指元氣不足、脈氣無根,為病之本;「戴陽」為證候表現,屬病之標。合而言之,即外感熱病可因氣虛不復,轉而成為虛陽浮越的陽亡重證。
中醫認為「汗為心之液」。表證用汗法本是解表祛邪的大法,但汗之太過,既耗心陰,又傷心陽。此時的大汗淋漓,正是導致陽脫的主要原因。
陽氣主生發、主溫煦,是臟腑功能運轉的動力。《素問·生氣通天論》言:「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由於心陽虛脫,加之邪毒內侵,進而損及腎陽,故呈現一派陽氣衰敗之象:
咳嗽、胸痛,或見大便自遺、語聲低怯,但神志尚清。
舌體肥大、質紫暗、苔灰白滑潤;脈沉微細數,似有似無。
確診標準:具備主症①②③三項,或①③兩項,並均見典型舌脈者,即可確診為陽氣暴脫證。
先兆判斷:若僅見主症①②兩項,或見主症①兼有次症及典型舌象,脈細數者,應視為陽氣將脫的先兆,須及時救治,切勿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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