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擊與觸電事故往往發生在瞬間,對傷者的急救必須分秒必爭。一旦傷者出現呼吸、心跳停止,病情極為危重,此時應一面立即展開搶救,一面緊急聯絡救護單位,將傷者就近送醫接受進一步治療;送醫途中,搶救工作更不可中斷。
一般而言,超過65伏特的交流電壓即可能傷害人體;高壓電線落地時,周圍10公尺範圍內都可能使人觸電。而閃電的電閃電的電壓可高達1億伏特,一旦擊中人體,可能使人當場碳化焦黑,後果極為嚴重。
施救前應先關閉電閘、切斷電源。若無法關斷電源,可用乾燥的木棒、竹竿等絕緣物將電線挑離傷者身體;若電線無法挑開,可用乾燥的繩子套住傷者,將其拖離帶電區域。救援過程中最好戴上橡皮手套、穿橡膠底鞋。切忌徒手拉扯觸電者,切勿因救人心切而忽略自身安全。
若傷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皆正常,應讓其就地平臥休息,嚴密觀察其狀況,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以防繼發休克或心臟衰竭。
傷者若喪失意識,應立即呼叫救護車,同時嘗試喚醒傷者。若呼吸停止但心跳存在,應讓傷者就地平臥、鬆開衣扣、保持氣道暢通,並立即施行口對口人工呼吸;若心跳停止但呼吸存在,則應立即進行胸外心臟按壓。
若傷者呼吸心跳均已停止(少數已確定死亡者除外),應立即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與胸外心臟按壓等復甦措施,一般搶救時間不得少於60至90分鐘,直到傷者恢復呼吸心跳,或經專業判斷已無生還希望為止。
現場若有兩人施救,最好分別執行人工呼吸與胸外按壓,以1:5的比例進行,即人工呼吸1次、心臟按壓5次;若僅有一人施救,則以15:2的比例交替進行,即先做15次胸外心臟按壓,再進行2次口對口人工呼吸,如此反覆循環,搶救務必堅持到底。
處理電擊傷時,應注意傷者是否合併其他損傷。例如觸電後彈離電源或自高處跌落,常併發顱腦外傷、血氣胸、內臟破裂、四肢及骨盆骨折等。
電灼傷的傷口或創面不可塗抹油膏或使用不潔敷料包敷,應以乾淨敷料包扎後儘速送醫,交由醫師處理。
現場搶救中不要隨意移動傷員;若確有需要移動,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搬運傷員送醫時,除讓傷員平躺在擔架上、背部墊以平整硬闊木板外,仍須持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人工呼吸與胸外按壓,直到醫院醫護人員接手為止,救治不可中途停止。
遇到打雷閃電時,應迅速進入就近的建築物內躲避。若身處野外無處可避,應摘下手表、眼鏡等金屬物品,尋找低窪處伏倒躲避;千萬不要在大樹下躲雨,也不要站在高牆上、樹木下、電桿旁或天線附近,以免成為雷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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