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意外事故,依其輕重緩急大致可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會迅速危及生命的,例如淹溺、觸電、雷擊、外傷大出血、氣管異物、中毒、車禍等,這類事故必須在現場爭分奪秒地進行正確而有效的急救,才能避免可以挽回的死亡;第二類雖不會頃刻致命,但同樣十分嚴重,例如各種燒燙傷、骨折等,若遲遲不處理或處理不當,也可能造成死亡或終身殘疾。因此,無論遇到哪一種情況,家長都應具備基本的應急處理能力。
當危重病兒處於「缺醫少藥」的家庭環境中,在醫生趕到之前,家長該如何急救?在家中對危重病兒施救的基本原則是:先救命、防殘疾、少痛苦。
無論情況多麼嚴重,也不管是何種原因造成,只要病兒的呼吸、心跳已很不規則、快要停止或剛剛停止,當務之急就是設法用人為的力量幫助病兒呼吸,以期恢復其自主呼吸;同時協助維持心跳,保持血液循環。
在常溫下,呼吸、心跳若完全停止4分鐘以上,生命就會岌岌可危;超過10分鐘,則很難復甦。因此,當病兒的呼吸、心跳發生嚴重障礙時,若只被動等待醫生到來或送醫後再救,往往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一旦錯失搶救的有利時機,再高明的醫生和先進的醫療器械也無能為力。所以在這十來分鐘內,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與心臟按壓這兩項最重要的救命措施,家長務必要學會!
此外,搶救垂危病兒時,對一些容易消除的致病因素也應同步採取措施。例如遇到外傷大出血、動脈血管破裂時,要立即設法止血;冬天若發生煤氣(一氧化碳)中毒,要立刻打開門窗通風,或將中毒的孩子抱離現場,使其不再吸入一氧化碳。
在搶救垂危病兒生命的同時,也要盡量防止日後留下殘疾。若急救時處置不當,有些奄奄一息的病兒生命雖然得救,卻可能遺留殘疾,造成終身不幸。
例如兒童摔傷常導致脊椎骨折,一旦懷疑有此類骨折,應嚴禁患兒走動,轉運時務必使用門板之類的硬板擔架抬送。但有些家長因缺乏常識或疏忽大意,仍讓患兒走動,或用繩索、帆布等軟擔架抬送,甚至背挽抱扶,結果使脊椎骨折隨著體位的繼續活動而損傷脊髓神經,造成終身截癱。
又如各種化學燒傷傷及眼睛、食道等部位時,現場要及時用大量清水沖洗,絕不可等到醫院才處理,以免組織受到嚴重腐蝕燒傷,導致眼睛失明或食道形成疤痕。
意外災害造成的損傷往往十分嚴重,常給孩子的身心帶來極大痛苦。例如各種燒燙傷、骨折,疼痛劇烈,甚至可能引發休克、加重病情。因此在可能的情況下,搬動和處理時動作要輕柔,語言要溫和(有些孩子病危時神志尚清),不要認為反正救命要緊,其他方面就不管不顧。
「先救命、防殘疾、少痛苦」雖有主次、輕重之分,實際上是統一且相輔相成的整體措施。家長平時應主動學習基本急救技能,遇事時保持冷靜、迅速判斷、正確施救,才能在關鍵時刻守護孩子的生命與健康。
Copyright © 天天健康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