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的主要作用是增加食品的鮮味,在中式料理中使用最為普遍,也常用於湯品和調味醬汁。此外,味精對改善人體細胞的營養狀況、輔助治療神經衰弱等也有一定幫助。然而,若使用不當,不僅會讓味精失去調味意義,還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負面影響,甚至引發類似中毒的不適症狀。以下整理味精使用的「七大禁忌」,幫您避開常見地雷。
烹調菜餚時,如果在菜餚溫度很高的情況下投入味精,就會發生化學變化,使味精變成焦谷氨酸鈉。這樣非但起不到調味作用,反而可能產生輕微毒素,對人體健康不利。科學實驗證明,在70℃至90℃的溫度下,味精的溶解度最好。
因此,味精投放的最佳時機是在菜餚將要出鍋的時候。若菜餚需要勾芡,味精應在勾芡之前放入。根據高溫不宜放味精的原則,上漿掛糊時也不必添加味精。
溫度過低時味精不易溶解。如果想在做涼拌菜時用味精提鮮,可以先將味精用溫開水化開,晾涼後再澆淋在涼菜上。
在鹼性溶液中,味精會發生化學變化,產生一種具有不良氣味的谷氨酸二鈉。所以烹製鹼性食物時不要放味精,例如以鹼水發製的魷魚,就不能再加味精。
味精在酸性菜餚中不易溶解,酸度越高越難溶解,調味效果也越差。
凡是甜口菜餚,如「冰糖蓮子」、「番茄蝦仁」等都不應加味精。甜味菜餚放了味精非常難吃,既破壞了鮮味,又破壞了甜味。
過量的味精會產生一種似鹹非鹹、似澀非澀的怪味,使用味精並非多多益善。
炒黃菜即炒雞蛋。雞蛋本身含有許多谷氨酸,炒雞蛋時一般都會加鹽,而鹽的主要成分是氯化鈉,經加熱後,谷氨酸與氯化鈉會產生新的物質——谷氨酸鈉,也就是味精的主要成分,使雞蛋自然呈現很純正的鮮味。此時再加味精猶如畫蛇添足,加多了反而不美。
每日食用味精不可過量。一般情況下,每人每天食用味精不宜超過6克,否則就可能產生頭痛、噁心、發熱等症狀;長期過量食用味精也可能導致高血糖。老年人以及患有高血壓、腎炎、水腫等疾病的病人,應謹慎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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