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物」一說在民間流傳甚廣,中醫也十分重視發物與疾病之間的關係。所謂「發」,包含發作、誘發、激發、復發之義。簡而言之,發物指的是一些容易誘發某些疾病(尤其是舊病宿疾),或加重已發疾病的食物。中醫認為,發物多屬具有辛溫發散、溫燥助陽、葷腥膩滯之性的食物。
相傳明太祖朱元璋當了皇帝以後,加緊殘害開國有功之臣。元帥徐達患了「發背」(背部癰疽),最忌吃鵝肉,因鵝為發物,易動火發瘡。朱元璋別有用心地賜予徐達肥鵝一隻,徐達明知其惡意,但不敢違抗君命,只好當場吃下。不久,徐達「發背」擴散而亡。這個故事說明:疾病的轉歸與飲食確實存在一定的關聯。
《本草綱目》中說:「鵝,氣味俱厚,動風,發瘡。」凡皮膚病、過敏性疾病、熱病等均應忌食。豬蹄有發乳、托瘡之效,但瘡瘍初起時則應忌服。可見一般所謂「忌口」,主要指的就是忌發物。
在古醫籍中,發物多被習稱為辛熱物、海鮮物、腥發物等,其致病特點各不相同,包括發熱、發瘡、發毒、動火、動風、助濕、生痰、動氣、積冷和發痼疾等。例如:
從概念上講,發物尚缺乏系統、完整、準確的理論闡釋,但透過中醫古籍對發物種類及所致疾病的分析,其概念可分為廣義和狹義兩方面。
已故現代名醫秦伯未在《中醫對於病員的膳食問題》中指出:「凡能引起口乾、目赤、牙齦腫脹、大便秘結的芥菜、韭菜、香菇、金花菜等,都有發熱的可能,俗稱發物。」李家邦教授對此解釋說,「發物」是指患了某種疾病的人,在治療期間不宜食用的食物,亦即能誘發疾患的食物。《漢日辭典》(日文)對發物的釋義為:「一般認為,是刺激、加重外傷、腫皰疙瘩或某種疾病的食物,如羊肉、海參、魚、蝦等物品。」因此,「發物」可泛指動風生痰、發毒助火助邪之品。
從狹義來看,發物致病類似於現代醫學所指的變態反應性疾病(過敏性疾病)中「食入性食物過敏症」的某些表現。古醫籍對此早有記載,如《證治要訣・丹毒》云:「有人一生不可食雞肉及獐錢動風等物,才食則丹隨發。」
故狹義的發物可理解為:凡因正常食用某種無毒的食物,而能誘使某些人突發病症(如過敏性蕁麻疹、濕疹、紫癜、胃腸炎、休克等)的食物。
從這個意義上講,人類的食物既都有可能成為發物,又因人而異,不可能對任何人都產生致發作用。是否發病常由家庭遺傳、個體差異(過敏體質)所決定,並受季節氣候、膳食搭配、加工製作等外部因素的影響。
發物之所以會導致舊病復發或加重病情,有學者歸納出以下三種可能性:
某些動物性食品中含有激素成分,會促使人體內某些機能亢進或代謝紊亂。例如糖皮質類固醇超過生理劑量時,可能誘發感染擴散、潰瘍出血、癲癇發作等,進而引起舊病復發。
某些食物所含的異性蛋白會成為過敏原,引起變態反應性疾病復發。例如海魚、蝦、蟹往往引起皮膚過敏者出現蕁麻疹、濕疹、神經性皮炎、膿皰瘡、牛皮癬等頑固性皮膚病的發作;豆腐乳有時也會引起哮喘病復發。
一些刺激性較強的食物,如酒類、蔥、蒜等辛辣刺激性食品,對炎性感染病灶極為不利,容易引起炎症擴散、疔毒走黃。
綜上所述,發物指的是食物,且特指那些容易誘發某些疾病(尤其是舊病宿疾)或加重已發疾病的食物。無論是廣義上「動風生痰、發毒助火助邪」之品,還是狹義上引發過敏反應的食物,患者在治療期間都應根據自身病情與體質,在醫師或營養師指導下合理忌口,才能促進康復、避免病情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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