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諮詢:22歲女性表示,自己疑似得了強迫性綜合症,心情時常焦慮,總喜歡回憶以前的事情,經常幻想一些東西;明明剛把窗戶關好,還是要再去檢查,心裡總有一種恐懼感。
就上述敘述的行為而言,並沒有明顯的強迫症狀。以下整理強迫症的常見行為標準,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加以判斷。
強迫症的基本症狀是強迫觀念和強迫動作,患者可僅有強迫觀念或強迫動作,也可能兩者兼具。患者能充分認識到這些觀念和動作是不必要的,卻無法以主觀意志加以控制。由於強迫症狀的出現,患者常伴有明顯的不安和煩惱,但有強烈的求治欲望,自知力保持完整。臨床上根據其表現,大體可將強迫症劃分為強迫觀念及強迫行為兩類。
表現為反覆而持久的觀念、思想、印象或衝動念頭。患者力圖擺脫,卻因擺脫不了而緊張煩惱、心煩意亂、焦慮不安,甚至出現一些軀體症狀。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患者在出現某種正常心理時,常出現違背自己內心意願的相反念頭。雖然這種相反的意願十分強烈,但從不會付諸行動。例如過馬路時,突然想到衝向正在駛過的汽車等。
患者對某些事物感到厭惡或擔心,明知根本無必要卻不能克制。例如擔心自己會傷害別人、擔心自己會說錯話、擔心受到毒物污染或細菌侵襲等。
常見有強迫洗手、洗衣等。例如有一位醫院掛號員,她認為接觸腫瘤病人的門診卡會「傳染」到腫瘤,如果她的手再接觸到家門把手,則認為會間接傳染給家人。於是每次下班回家總是喊家人開門,自己高舉雙手進入,然後反覆洗手,內外衣服全部換洗,直到深更半夜才吃點宵夜就寢。
這是患者為減輕強迫懷疑所引起焦慮不安而採取的措施,例如出門時反覆檢查門窗是否關好、寄信時反覆檢查信中內容是否有寫錯字等。
患者總是做一些具有象徵福禍吉凶意味的固定動作,試圖以此減輕或防止強迫觀念所引起的焦慮不安,例如以手拍胸,示意逢凶化吉等。
患者見到某些具體對象(如電線桿、台階、汽車、車牌等)時,會不可克制地計數;若不計數,就會感到焦慮不安。
強迫症狀有時嚴重、有時減輕。當患者心情欠佳、傍晚、疲勞或體弱多病時較為嚴重;女性患者在月經期間,強迫症狀可能加重。而在心情愉快、精力旺盛,或工作、學習緊張投入時,強迫症狀則可減輕。
偶爾的反覆檢查、回憶或幻想,多屬正常的心理現象,不必過度緊張。但若相關想法和行為頻繁出現、難以自控,且已明顯影響日常生活與情緒,建議及早尋求精神科醫師或心理師的專業評估與協助,透過藥物治療、認知行為治療等方式獲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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