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則諮詢來自一位長期受失眠與精神心理疾病困擾的患者。文中詳細講述了其三十餘年間從突發失眠,發展為抑鬱、強迫、焦慮的求醫過程,以及目前面臨的心理困擾與現實壓力,最後附上醫師的初步建議。
1990年4月,患者在出差途中突然出現失眠,於當地醫院就診開藥後,回到住處邊服藥邊繼續工作。約半個月後返家,當晚在家中再次失眠。此後輾轉多家醫院,服用大量中西藥物,症狀始終未見改善,反而越發痛苦。
其後患者前往精神病院就診,經專家診斷為抑鬱症、強迫症、焦慮症等,先後服用氯丙咪嗪、舒樂安定(艾司唑侖)、阿普唑侖等藥物。治療期間,患者的工作崗位調整為後勤,得以邊治療邊上班,病情逐漸好轉。
1996年,因單位人手緊張,患者一人承擔三人的工作量。1997年底,患者被調離至另一單位,到任後隨即舊病復發,此後各種治療均收效甚微。
2004年6月,患者在家中休息期間出現自殺行為,經醫院重症搶救室救治5天才脫離生命危險。同年8月,患者在瀋陽463醫院接受開顱手術,術後病情有所好轉。此後長期交叉服用氯丙咪嗪、喜普妙(西酞普蘭)、怡諾思/博樂欣(文拉法辛)、氯硝西泮、阿普唑侖等多種藥物,近期又更換為舒坦羅(舍曲林)。
近兩年來,患者腦中反覆浮現與性相關的畫面,甚至只要聽到或看到某些人名,便會不由自主地聯想到對方的母親。這些不受控制的念頭令患者深感罪惡與苦惱。需要指出的是,這類表現屬於強迫症典型的「侵入性思維」——它們並非患者真實的意願,也不代表其品德有問題,建議在複診時向主治醫生如實描述,以便調整治療方案。
患者持有精神殘疾證,認為單位無故將其調離直接導致病情復發並造成嚴重後果,曾依程序將原單位告上鐵路法院,但法院未按法律條文立案,僅勸其與局領導協商,結果難以預料。此外,患者還與湖北日報集團存在官司糾紛:該集團確有過錯,眾多受害者卻無人起訴,患者雖經濟拮据仍毅然提起提起訴訟,證據確鑿,已開庭3次、歷時8個月,至今法院仍處於兩難境地。
患者表示,過去多年一直努力上進,業務能力曾居全局第一,並撰寫多篇論文獲得上級肯定,均有證書與上級回信為證。然而疾病與現實的雙重打擊令其感到極度痛苦,甚至萌生「造成影響後自殺、一了百了」的念頭,懇請醫師分析病因並指導其走出困境。
針對上述情況,接診醫師給出如下建議:
文中提及的自殺念頭是需要高度重視的危險信號。若您或身邊的人正出現類似想法,請務必:
抑鬱、強迫與焦慮均屬可以治療的疾病,漫長的病程並不代表失去希望。在專科醫生指導下調整藥物方案、結合認知行為治療等心理干預,配合規律作息與家人朋友的社會支持,仍有機會逐步改善症狀、提升生活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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