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一名低保戶因病住院,所在社區領導前往探望,並承諾協助報銷部分醫療費用。這位低保戶聽後情緒異常激動,血壓驟然升高,最終因主動脈破裂不幸離世。近日,北碚區法院以醫院未盡到告知義務等為由,判決醫院賠償九萬餘元。(據《重慶晚報》5月5日報導)
讀罷這則新聞,不禁令人想起《儒林外史》中「范進中舉」的經典橋段。假如范進也得了高血壓,得知自己中舉的那一刻會怎樣?先是喜極而瘋,繼而在泥裡水裡跳起「肚皮舞」,再往後,恐怕就是「高興死了」。這位低保戶某種意義上也是「高興死了」,只是人們從中看到的不是喜劇,而是徹頭徹尾的悲哀。
不妨再作一個假設:假如范進得了高血壓,胡屠戶又不肯接濟,他也只能在家裡苦熬。那個時代沒有社區領導,恐怕也無人上門「噓寒問暖」,更不會有人「贈送」慰問金,自然也沒有人承諾「為他報銷部分醫療費用」。看似淒涼,實則未必是壞事——我想范進的情緒或許能保持穩定,興許還能慢慢調養、自行康復。反倒是這種突如其來的「關懷」,極可能害了一個情緒脆弱的高血壓患者。
那麼,難道是社區做錯了?是慰問金不好使?還是「報銷部分醫療費用」的承諾算不上好消息?非也。真正的癥結在於:報銷部分醫療費用竟然需要依靠「承諾」而非制度,需要依賴「幫助」與施捨而非制度化保障——這幾乎等於沒有保障。
解讀這條新聞,人們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並非每一位低保戶都能得到社區領導的慰問,並非每一位低保戶都能領到慰問金,更不是人人都能獲得報銷部分醫療費的承諾。換言之,社區領導的慰問猶如「天上掉下來的餡餅」,而非制度賦予的應有權利。正因如此,這位低保戶才會激動萬分,像范進中舉般意外、般得意。然而他終究承受不住這塊意外掉落的大餡餅,血壓飆升以至主動脈血管破裂,也就不足為怪了。
一個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應當讓弱勢群體在需要時理直氣壯地獲得救助,而不是將救助變成可遇不可求的「恩賜」。唯有讓制度的人性化取代人治式的承諾,讓每一分應得的補助都有章可循、如期兌現,類似的悲劇才能真正得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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