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已完成針對兩歲以下嬰幼兒使用非處方(OTC)感冒咳嗽藥的安全性評估。由於可能引發嚴重甚至致命的不良反應,FDA明確建議這類藥品不應用於兩歲以下嬰幼兒。
截至目前,FDA尚未完成對2至11歲兒童使用此類藥品的安全性評估,但表示正加緊推動相關工作,並會盡快向公眾公布結論與建議。在評估完成之前,針對兩歲以上兒童的使用,FDA向家長及醫護人員提出以下具體建議:
查看藥品標籤的「活性成分」欄位,有助於了解藥品含有哪些有效成分,以及各成分分別對應治療哪些症狀。感冒咳嗽藥通常含有一種以上的活性成分,常見包括抗組織胺藥、減充血藥、鎮咳藥、祛痰藥及解熱鎮痛藥等。
同時給兒童服用多種OTC感冒咳嗽藥時務必格外謹慎。若兩種藥品含有相同或相似的成分,可能因攝取過量而造成傷害。例如,切勿讓兒童同時使用一種以上含抗組織胺成分的藥品。
澳大利亞醫療產品管理局(TGA)日前也發布信息,建議OTC感冒咳嗽藥不用於兩歲以下嬰幼兒。
TGA指出,國外已接獲多起兩歲以下嬰幼兒使用OTC感冒咳嗽藥後出現嚴重副作用的報告。評估結果顯示,由於缺乏兩歲以下兒童使用此類藥品的有效性證據,經風險效益衡量後,其並未展現整體健康益處。因此,TGA建議含下列成分的藥品不應用於兩歲以下嬰幼兒:
TGA已建議生產商刪除感冒咳嗽藥標籤及說明書中0至2歲嬰幼兒的使用說明,並要求所有非處方感冒咳嗽藥的標籤與說明書註明「禁用於兩歲以下嬰幼兒」。TGA強調,相關標籤與說明書的修改需要一定時間才能完成。
對於兩歲以上兒童,TGA提出以下建議:
近期,澳大利亞國家藥物和毒物目錄編制委員會(NDPSC)亦做出決定:將0至2歲嬰幼兒使用的「具鎮靜作用的抗組織胺藥」口服製劑,從目錄3(藥師發售)移至目錄4(處方藥),意即此類藥品對兩歲以下嬰幼兒僅能以處方藥方式使用。該決定自今年9月1日起實施。
「具鎮靜作用的抗組織胺藥」包括溴苯那敏、氯苯那敏、右氯苯那敏、苯海拉明、多拉西敏、非尼拉敏、曲普利啶等。此類抗組織胺藥可通過血腦屏障,容易引起嗜睡等中樞神經抑制反應,因此對嬰幼兒的用藥安全需格外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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