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不好,我們都改吃雞精」——這樣的觀念近年來越演越烈。改用雞精本身沒有問題,但給味精貼上「有害」的標籤實在太冤枉。事實上,國際權威的衛生與食品機構都認為味精是安全的。更諷刺的是,雞精的主要成分其實還是味精。
「聽說味精吃多了不好,所以我們家現在完全不吃味精了,做飯都用雞精和蘑菇精!」這樣的說法在許多家庭中相當常見。
真相:味精在都市傳說中背負了許多「危害」,而且不同版本的傳說內容也不盡相同。許多人之所以相信味精有害,除了都市傳說的影響之外,更重要的原因是把它當成了「化學工業品」。但事實並非如此。
人類能夠體驗到的基本味道之中,有一種叫做「鮮」。亞洲人很早就懂得用各種濃湯作為調味品,來增加食物的鮮味,例如雞湯、骨頭湯、海帶湯等等。1907年,日本人將大量海帶湯蒸發濃縮之後得到了谷氨酸鈉,發現這種物質嘗起來就像許多食物中的鮮味——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味精。
最初的味精是透過水解蛋白質再純化得到的;現代工業生產則採用某種擅長分泌谷氨酸的細菌發酵製成。發酵原料可以使用澱粉、甜菜、甘蔗乃至廢糖蜜,使生產成本大為降低。這個過程與酒、醋、醬油的生產十分類似,過程中並不使用「化學原料」。如果把酒、醋和醬油視為「天然產物」,那麼味精也應該是天然產物;如果因為發酵和純化屬於工業過程,就把它當作「化工產品」,那麼至少白酒也該被歸類為「化工產品」。
谷氨酸是組成蛋白質的20種氨基酸之一,廣泛存在於生物體中。不過,被束縛在蛋白質中的谷氨酸不會對味道產生影響,只有游離的谷氨酸呈現谷氨酸鹽狀態時,才會產生「鮮」味。許多含有水解蛋白的食物中天然存在谷氨酸鈉:例如醬油是水解蛋白質製成的,其中谷氨酸鈉含量約在1%左右,奶酪中的含量更高;有些水解蛋白粉或酵母提取物,谷氨酸鈉含量甚至高達5%以上。此外,葡萄汁、番茄醬、豌豆等蔬果也天然含有百分之零點幾的谷氨酸鈉——這樣的濃度,遠高於產生「鮮味」所需的最低濃度。
當今市售的味精是高度純化的發酵產物。我國國家標準要求谷氨酸鈉含量至少在80%以上,高純度味精則要求99%以上。
1968年,《新英格蘭醫學雜誌》發表了一篇文章,描述了吃中餐後的奇怪經歷:開始進食後15到20分鐘,後頸開始麻木,並擴散到雙臂和後背,一般持續兩小時左右。這篇文章引發了世界性的味精恐慌,被稱為「中餐館併發症」。此後雖有一些針對性研究,但都無法證實它的存在。然而,基於「沒有證實不代表不存在」的莫須有式懷疑精神,這個故事很快廣為流傳,而針對它的後續研究反而乏人問津。
針對味精安全性的研究非常多,從未發現它會產生危害。只有個別動物實驗發現在「大劑量」下,某種非常敏感的老鼠可能出現神經毒性,但所需劑量遠遠高於人類食物中可能使用的量,且沒有進一步的後續研究。
美國FDA、美國醫學協會、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的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組(JECFA)、歐盟委員會食品科學委員會(EFSA)都曾對味精進行評估和審查。JECFA和EFSA均認為味精沒有安全性方面的疑慮,因此在食品中的使用「沒有限制」。美國FDA的一份報告認可「有未知比例的人群可能對味精有所反應」,但針對整體而言,FDA贊同JECFA的結論。
「雞精」這個名字取得非常成功,再加上包裝上畫的大母雞,讓人感覺雞精是「雞的精華」,銷售上也大有取代味精之勢。
實際上,雞精的主要成分仍然是味精。味精是單一的谷氨酸鈉,而雞精是一種複合調味料,其中的谷氨酸鈉含量約在40%左右。除了味精之外,雞精還含有澱粉(用來形成顆粒狀)、增味核苷酸(強化味精的味道)、糖及其他香料。增味核苷酸本身也能產生鮮味,與味精混合後,所得的鮮味會大大超過二者單獨鮮味的總和,這就是所謂的「協同作用」。嚴格來說,雞精還應含有一些來自雞的成分,例如雞肉粉、雞油等,以呈現雞的味道。但由於這些成分成本較高,為了降低成本,廠家可能完全不用雞的成分。因此,你買的雞精中是否含有來自雞的成分,完全取決於生產廠家,消費者基本上無法從產品外觀判斷。
味精成分單一,在食物中主要提供「鮮」味;雞精、蘑菇精等複合調味料成分較複雜,一般而言「香」味更濃郁。不管是哪一種「精」,只要能產生鮮味,就必然含有味精。只不過經過精心調配,複合香精產生鮮味的效率更高,也能滿足不同的特定需求。
味精的化學成分是谷氨酸鈉,是能夠產生「鮮味」的谷氨酸鹽之一。除了發酵生產的味精,谷氨酸鹽還廣泛存在於各種天然食物中。關於「味精會導致XX」的各種傳言,科學家們努力研究了很久,始終無法證實。在國際權威機構JECFA以及美國、歐盟的監管體系中,味精的安全性都不成問題,在食品中的使用也沒有限制。至於雞精等肉味香精,其中同樣含有大量的味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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