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26歲的女性讀者前來進行心理健康諮詢,主要症狀為心理壓力,此前未曾接受相關治療或檢查。
她描述自己的困境:「我喜歡上了一個不該喜歡的人,雙方其實互相喜歡,但我也知道這樣不應該,也不會有多好的結果。我意識到這點後努力想改變自己,卻一直沒有多大效果。更矛盾的是,當我可能和他在一起時,反而覺得心裡不踏實,沒有想在一起的慾望;可一旦出現我們沒有機會在一起的情況時,我心裡又難受得很,非常想和他在一起。」
她希望獲得專業建議:究竟應該離開還是爭取在一起?如果選擇離開,又該怎麼做、採取什麼樣的方法?
強迫症是以強迫觀念和強迫動作為主要表現的一種神經症,特徵是有意識的自我強迫與有意識的自我反強迫同時存在。患者明知強迫症狀持續存在毫無意義且不合理,卻無法克制地反覆出現;越是企圖努力抵制,越感到緊張和痛苦。病程遷延者可能以儀式性動作為主要表現,雖然精神痛苦顯著緩解,但社會功能已嚴重受損。
其中一種常見表現為強迫對立思維:兩種對立的詞句或概念反覆在腦中相繼出現,令患者感到苦惱和緊張。例如想到「擁護」,立即出現「反對」;說到「好人」,隨即想到「壞蛋」等。
就本案例而言,出現這種狀況的原因很明確——是感情的危機。當事人目前顯然無法自行解決,內心在「想靠近」與「想逃離」之間反覆拉扯,正是典型的矛盾心理狀態。
醫師建議,不妨先將這個問題放一放,與對方保持一定的距離——少聯繫一點,能不聯繫就不聯繫。趁此時間轉移注意力,例如:
當心情平靜後,再理智地做出取捨。一方面,轉移注意力可以騰出空間思考與他的關係;另一方面也能充實自己——畢竟愛情只是一個完整人生的一部分,不能因為一件事擾亂了其他的生活。
這是一個痛苦的過程,但要相信時間是最好的療傷藥。或許經過一段時間的冷靜,你會恍然大悟。
開始的心理建設是:「沒有痛苦,就沒有收穫!」在這一步驟中,你必須自己「換檔」,用努力與專注的心思,來做腦部很自然、輕鬆的工作。
轉移注意力是指將注意力從強迫症狀上移開,即使是幾分鐘也行。首先選擇某些特定的行為來取代強迫性的想法或衝動,任何有趣的、建設性的行動都可以,最好從事自己的嗜好活動,例如:散步、運動、聽音樂、讀書、玩電腦、打籃球等。
當強迫性思考出現時,先「再確認」那是強迫性思考或衝動,且「再歸因」那是源自疾病本身,然後「轉移注意力」去做其他的事。記住不要陷入習慣性的思考,必須告訴自己:「我的強迫症又犯了,我必須做其他的行為。」你可以決定「不要」對強迫思考做反應——你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做強迫症的奴隸!
轉移注意力不是件輕鬆的事,要將強迫思考瓦解、然後做該做的事,需要花極大的力氣與承受莫大的痛苦。「十五分鐘法則」就是延緩反應的時間至少15分鐘以上,剛開始時可以從延緩5分鐘做起。原則是一致的:千萬不要不經延遲就立即反應。
注意這不是被動地等待15分鐘,而是在這段時間內進行「再確認」、「再歸因」與「轉移注意力」,然後去做其他有興趣、有建設性的活動。一段時間之後,再評估強迫衝動的強度是否下降,並記錄下來。即使只有一點小小的下降,也要鼓勵、獎賞自己。
強迫症患者常常有追求完美、滿分100分的心態,因此常不滿足於一點點的成就,總認為自己做得不夠好,以致行為治療難以成功。目標是延遲15分鐘以上,只要不斷練習,將會大大降低強迫症的強度。一般而言,練習越多就越順手,不久之後就可以延遲20分鐘或30分鐘以上了。
轉移注意力去做其他的事非常重要。不要期待這些想法或感覺會馬上消失,也不要做強迫症要你做的事。堅持做自己選擇的活動,強迫性衝動就會因為你的延遲而減弱甚至消失。即使衝動很難改變,你還是會發現自己能稍微控制反應的動作。
運用「全心的察覺」與當個「旁觀者」,將讓你更有力量。此步驟的長期目標是不對強迫症反應,立即目標則是在反應前稍微延遲。學習不要讓強迫思考決定你該如何行動。
相信堅持一段時間、處理好這件事之後,您完全可以重新恢復年輕人的朝氣和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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