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簡稱OCD)是一種常見的精神疾病,其基本症狀為強迫觀念與強迫動作。患者可能僅有強迫觀念或強迫動作,也可能兩者並存。雖然患者能充分意識到這些觀念和行為是不必要的,卻無法以主觀意志加以控制,因而伴隨明顯的不安與煩惱。值得注意的是,患者通常自知力保持完整,並有強烈的求治欲望。
臨床上根據症狀表現,大體可將強迫症劃分為「強迫觀念」及「強迫行為」兩大類。
強迫觀念表現為反覆而持久的觀念、思想、印象或衝動念頭。患者力圖擺脫卻擺脫不了,因而緊張煩惱、心煩意亂、焦慮不安,甚至出現一些軀體症狀。常見形式包括以下幾種:
1. 強迫思想
2. 強迫意向
患者在出現某種正常心理時,常同時出現違背自己內心意願的相反念頭。這種相反意願雖然十分強烈,但從不會付諸行動,例如過馬路時突然想到衝向正在駛過的汽車等。
3. 強迫情緒
患者對某些事物感到厭惡或擔心,明知根本無必要卻不能克制,例如擔心自己會傷害別人、擔心自己會說錯話、擔心受到毒物的污染或細菌的侵襲等。
1. 強迫洗滌
常見有強迫洗手、洗衣等。例如有位醫院掛號員,她認為接觸腫瘤病人的門診卡可以「傳染」腫瘤,若她的手再接觸到家門把手,則認為會間接傳染給家人,於是每次下班回家總是喊家人開門,自己高舉雙手進入,再反覆洗手、內外衣服全部換洗,直到深更半夜才吃點夜餐就寢。
2. 強迫檢查
患者為減輕強迫懷疑所引起的焦慮不安而採取的措施,例如出門時反覆檢查門窗是否關好、寄信時反覆檢查信件內容是否有寫錯字等。
3. 強迫性儀式動作
患者總是做一些具有象徵福禍吉凶意味的固定動作,試圖以此來減輕或防止強迫觀念所引起的焦慮不安,例如以手拍胸膛,表示可逢凶化吉等。
4. 強迫計數
患者見到某些具體對象(如電線桿、台階、汽車、牌照等)時,會不可克制地計數,若不計數便會感到焦慮不安。
強迫症狀有時嚴重、有時減輕。當患者心情欠佳、傍晚、疲勞或體弱多病時較為嚴重;女性患者在月經期間,強迫症狀可能加重。反之,在心情愉快、精力旺盛,或工作、學習緊張投入時,強迫症狀則可減輕。
若您或身邊親友長期出現上述反覆且難以自控的想法或行為,並已影響日常生活、工作或人際關係,建議及早尋求精神科醫師或心理健康專業人員的評估與協助。透過藥物治療、認知行為治療等方式,多數患者的症狀都能獲得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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