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親人罹患精神分裂症,在精神病院治療近兩個月後出院返家,醫生表示至少還需持續服藥三到五年。但藥物副作用明顯,病人目前拒絕吃藥,不過她神智相當清醒。請問精神分裂症病情穩定後,也一定要長期服藥嗎?
您好!針對您的疑問,以下從幾個面向詳細說明:
精神分裂症是一種慢性且容易復發的精神疾病。臨床研究顯示,擅自停藥的患者一年內復發率可高達一半以上,而規律服藥者的復發率則大幅降低。每一次復發都可能使病情加重、治療難度提升,甚至損害認知功能與社會功能,因此醫師才會建議至少持續服藥三到五年。
許多患者和家屬誤以為症狀緩解就代表痊癒,因而自行停藥。事實上,抗精神病藥物的作用是持續穩定大腦中的神經傳導物質,一旦貿然中斷,殘存的病灶可能再度活躍,導致幻聽、妄想等症狀捲土重來。即使患者外表看起來神智清晰、言行正常,腦內的病理變化仍需要藥物長期穩定控制。
面對副作用問題,最忌諱的就是突然斷藥。建議主動回診與醫師討論,目前精神科已有多种应对方式:
患者神智清醒卻拒絕服藥,常與病識感不足或對副作用的恐懼有關。建議家屬採取以下做法:
精神分裂症的藥物治療確實需要較長時間,但未必代表「一輩子離不開藥」。部分患者在完成足夠年限的穩定維持治療後,經主治醫師審慎評估,仍有機會在嚴密監控下逐步減藥。最重要的原則是:任何減藥或停藥的決定,都必須交由專業醫師評估執行,切勿因副作用不適或自覺已痊癒而擅自中斷治療,以免病情反覆、前功盡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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