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臨床醫學實習生,剛進入一家醫院實習,輪轉至心血管科跟隨主治醫師學習。某天晚上,急診科送來一名以呼吸困難為主訴的病人,請主治醫師檢查會診。當時病人並未提及自己患有狂犬病,直到主治醫師察覺異狀後才確認病情,病人家屬也隨後承認病人確為狂犬病患者。
就診過程中,病人在吐口水時,唾液恰好濺到了我和主治醫師的腳上。不巧的是,我們兩人的腳上當時都有被蚊蟲叮咬留下的傷口,狂犬病人的唾液直接接觸到了這些開放性傷口,構成典型的職業暴露。
隔天,我和主治醫師一同接種了狂犬病疫苗及血清。然而醫院卻以「主治醫師是本院職工」為由,僅同意報銷醫師的疫苗和血清費用一千多元;而我因身分是實習生、並非醫院正式職工,一分錢也未獲得報銷。請問我應該向誰提出賠償或報銷申請?
這筆費用理應由醫院承擔報銷。雖然您是實習生而非正式員工,但您是在醫院安排的實習期間、執行臨床工作時遭受的職業暴露,屬於因工受傷的範疇,用人單位起碼應按工傷處理原則負責相關費用。具體可循以下途徑維權:
首先可與醫院的教學管理部門(如科教科)或人事部門溝通,說明事件經過,提交疫苗和血清的接種記錄及收費單據,要求比照職工職業暴露的標準報銷相關費用。
如果醫院拒絕負責,您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依法主張自己的權益。
若仲裁結果仍無法解決問題,還可以進一步向法院提起訴訟,追償疫苗、血清費用及其他相關損失。
建議妥善保留所有相關證據,包括當晚的值班紀錄、同事或帶教老師的證言、狂犬病疫苗和血清的接種記錄以及收費單據等,以便日後維權時使用。此外,實習期間一旦發生類似職業暴露,應第一時間向帶教老師和醫院感染控制部門報告,並按規範完成暴露後預防處置,切莫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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