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強迫症是一種常見於學齡期的情緒障礙,主要表現為反覆出現的強迫觀念與強迫行為,好發年齡約在9歲至12歲之間,且以男孩居多。許多家長常問:「強迫症是精神病嗎?」事實上,強迫症屬於焦慮障礙的一種神經精神疾病,只要及早發現、及早介入,透過藥物治療、心理治療與家庭治療等多種方式配合,大多數患兒都能獲得明顯改善。
強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簡稱OCD)屬於焦慮障礙的一種類型,是一組以強迫思維和強迫行為為主要臨床表現的神經精神疾病。其特點在於有意識的「強迫」與「反強迫」並存:一些毫無意義、甚至違背自己意願的想法或衝動會反反覆覆侵入患者的日常生活。患者雖然清楚這些想法或衝動來自自身,也極力抵抗,卻始終無法控制,兩者之間的強烈衝突使其感到巨大的焦慮與痛苦,進而影響學習、工作、人際交往,甚至日常生活起居。
近年來的統計數據顯示,強迫症的發病率正在不斷攀升。有研究指出,普通人群中強迫症的終身患病率約為1%~2%,約三分之二的患者在25歲前發病。由於強迫症具有起病早、病程遷延等特點,往往對患者的社會功能和生活品質造成極大影響。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全球疾病調查更發現,強迫症已成為15~44歲中青年人群中造成疾病負擔最重的20種疾病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患者常因各種顧慮而在起病之初未及時就醫。例如一些怕髒、反覆洗手的患者,可能要等到症狀嚴重到無法正常生活後才前往就診,從起病到初次就診甚至可能相隔十年之久,無形中增加了治療難度。因此,提高對強迫症的認識,做到早發現、早治療,至關重要。
兒童強迫症是以強迫觀念與強迫行為為主要表現的一種兒童期情緒障礙,約占兒童與青少年精神科住院及門診病人的0.2%~1.2%。國外Flarment的調查顯示,少年人口患病率為0.8%,終身患病率為1.9%;而成年強迫症患者中,有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可追溯至兒童期起病。
兒童強迫症的平均發病年齡在9歲~12歲之間,其中10%在7歲以前起病。男孩發病平均比女孩早2年;早期發病的病例更多見於男孩、有家族史以及伴有抽動障礙的患兒。低齡患兒中男女比例約為3.2:1,青春期後性別差異逐漸縮小。此外,約三分之二的患兒在確診後的2~14年內仍持續存在這種障礙,凸顯了長期追蹤與治療的重要性。
1. 強迫懷疑:懷疑已經做過的事情沒有做好、被傳染上了某種疾病、說了粗話,或因自己說壞話而被人誤會等。
2. 強迫回憶:反覆回憶經歷過的事件、聽過的音樂、說過的話、看過的場面等。若回憶過程中被外界因素打斷,就必須從頭開始再回憶一遍,並因怕人打擾自己的回憶而情緒煩躁。
3. 強迫性窮思竭慮:思維反覆糾纏在一些缺乏實際意義的問題上無法擺脫,例如沉溺於「為什麼把人稱人,而不把狗稱人」這類問題之中。
4. 強迫對立觀念:反覆思考兩種相互對立的觀念,如「好」與「壞」、「美」與「醜」。
1. 強迫洗滌:反覆洗手、洗衣服、洗臉、洗襪子、刷牙等。
2. 強迫計數:反覆數路邊的樹木、樓房上的窗戶、路過的車輛和行人。
3. 強迫性儀式動作:做一系列固定的動作,這些動作往往與「好」、「壞」或某些特殊意義的事物聯繫在一起;若系列動作在中途被打斷,就必須重新來做,直到自己認為滿意才停止。
4. 強迫檢查:反覆檢查書包是否帶齊要用的書本、口袋裡的錢是否還在、門窗是否上鎖、自行車是否鎖好等。
強迫症狀出現時,往往伴隨焦慮、煩躁等情緒反應;嚴重時會影響患兒的睡眠、社會交往、學習效率以及飲食等多個方面。
藥物治療是治療強迫症的主要方法之一。大量臨床研究結果顯示,氯丙咪嗪、氟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文拉法辛等藥物對強迫症有較好的療效,具體用藥需由專業醫師根據患兒情況評估決定。
行為治療與認知行為治療是目前成功治療兒童強迫症最常用的心理治療方法。治療者會根據病人的具體情況與自身經驗選擇合適的治療技術,例如反應阻止(response prevention)、焦慮處理訓練等;對於一些嚴重重複、類似抽動症狀的儀式動作,則可以採用習慣反轉訓練(habit reversal)。
家庭治療主要針對父母進行諮進行諮詢指導,幫助父母消除自身的焦慮,糾正不當的養育方式,鼓勵父母建立典範行為來影響孩子,並積極配合醫師完成心理治療。
對於那些存在家庭不和、父母婚姻問題、家庭成員有特殊困擾或家庭角色混亂的患兒,家庭治療尤其適合。其目標是將所有家庭成員納入治療系統,讓各種行為問題公開呈現,充分理解每個家庭成員如何影響孩子的強迫性行為,進而重新調整家庭關係,減輕患兒的強迫性行為,逐步建立起各種良性行為模式。
強迫症並非「想開就好」的小毛病,也不是不可控的精神疾病,而是一種可以透過規範治療獲得改善的神經精神障礙。家長若發現孩子出現持續性的強迫觀念或強迫行為,應盡早尋求專業精神科或心理科醫師的協助,把握黃金治療時機,幫助孩子早日回歸正常的學習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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