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與徐有一年的感情,彼此深愛對方,但因兩家相距太遠,她的家人強烈反對這段戀情。2007年年底她回到家鄉後,主動向我提出分手,並表示自己已經有了新的男友。據我了解,她的確展開了新的感情。
分手約兩個月後,我也透過網路認識了同鄉女孩蘭,並開始交往。蘭很喜歡我,我們也發生了親密關係,如今我把她帶到我工作的地方一起生活。然而,與蘭相處時,我總感受不到當初和徐在一起的那種快樂,感覺很平淡,我懷疑自己其實並不喜歡她。
就在此時,徐與那個男生分手了。朋友告訴我,她現在很想我,希望能回到我身邊。我陷入兩難:如果去找徐,就對不起蘭;可是勉強留在蘭身邊,心裡又放不下過去。其實蘭對我真的很好,只是我們相處時間不長、感情還不深,我也不想做對不起她的事。我好累,到底該怎麼辦?
首先必須告訴你:一個真心愛你、對你好的人,是值得珍惜的。雖然你和蘭之間少了初戀時的心動感覺,但你們已經發生親密關係,在道德上你應該對她負起責任。
更重要的是,愛情本來就不可能永遠保持熱戀時的美好。一旦感情走入婚姻,平淡是必然的過程。愛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熱戀的美好終究會成為回憶;花開時最美,但花開了就要結果,結果雖然不那麼絢爛,卻是愛情必經之路,也是它最終的歸宿。無論和誰在一起,激情都會慢慢轉為平淡,但感情可以越來越深——感情是需要兩個人共同培養的。兩人在一起是為了過日子,談戀愛只是為婚姻做準備。
請記住一個道理:愛你的人會一直對你好,而你愛的人未必會這樣待你。
回頭看徐:當初是她先提出分手,機會是她自己放棄的。她的決定曾對你造成很大的傷害,也反映出她對這份感情不夠堅定、不夠執著。一個連自己的愛情都不堅定的人,不值得你再付出,更不值得你為了她去背叛另一個真心待你的人,讓自己背上道德的包袱,承受對蘭永遠的愧疚與內心的譴責。
所以,請冷靜想清楚:你是願意背負永遠的愧疚與自責,去選擇一個曾經放棄你、傷害過你的人?還是珍惜眼前這個用真心愛你的人?想清楚再做決定,別讓自己將來後悔。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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